teajuan wrote:
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恕刪)
是啊,大家都成年人了,
二、在單車道駕車與他車並行。
什麼叫單車道,建議你先去了解一下;
五、插入正在連貫行駛汽車之中間。
這條可以罰的是當大家在排隊下閘道時,有人不排隊硬插隊進來;
至於另一個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請注意,這是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不是指一般道路,基本上你貼的法條都錯了。
你說的
要法條我就給法條,大家都成年人、出社會了,
講話打字之前本來就要有法有據,很多事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我尊重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思維去判斷一件相同的事情,
但是非對錯本來就要有所依據,不是「你認為」還是「我認為」
『我覺得前面的人太烏龜,所以我想(違法)超車』
我依然要說,這是個人素養跟觀念的問題,已經偏離本文的宗旨
要別人貼法條,法條現在給了,那是否可以請你們給予樓主最基本的尊重跟回應
是嗎?我還是再強調一次,我並沒有說高速刷卡是對的,
是不是危險駕駛根本就沒有明確規定,那是由警方去認定的,
我要說的只是,不要用錯誤法規誤導網友;一般道路同車道超車根本就無法可罰,
至於超車的方法那才是本篇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