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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機停騎樓

這串很多人邏輯都有問題。
人家違規你就可以合理的破壞人家車子,甚至亂調東西造成人家人危險?
那我看到違規的車子去把它煞車剪掉也是OK嗎?

CWC20030205 wrote:
我長輩是說這種算是透天厝的一樓,算是自己家私人的範圍,所以是不在騎樓不能停車的規範內

建照拿來看是不是寫『騎樓』就知道了
比較新的建築,幾乎都有依都巿計劃要退縮的騎樓,或公共空間,所以新建築就別想了
scwuadela wrote:
騎樓的認定應該要看該建物當初核建時,是否有明確規定此騎樓的設置。

scwuadela wrote:
若這建物原本就無需設置騎樓設計,只是該建案剛好設計成有騎樓的樣子,其仍屬於私有使用範圍,業主要怎麼使用,無法可管~

多室內坪數,可以多賣錢,建商會這樣設計嗎?
scwuadela wrote:
騎樓停車的問題,我有看一些規則,有的說只要尚有保留1.5m以上的行走空間,加上建物所有人同意,原則上是可以停放的。

如果不是特定機車退出騎樓的路段,應該都是這樣
(不過樓主是重機,比照小客車,是沒有資格停騎樓的)
scwuadela wrote:
其實我是贊成騎樓全部都應淨空的,因為這樣才能有效執法;否則若要能停車,商家也可比照擺個小攤或放個花盆的,要如何界定執法的依據? 回歸行人的權利本不就是騎樓的原意,要不當初就規定只需留1.5m的旗樓設計就好? 無奈這也是各縣市政府執行不同調的地方~

欣賞樓上的觀念

請參考:騎樓停機車_台北巿交通隊規定

4、人行道、騎樓未設立禁停標誌,亦未劃設機慢車停放區:執勤員警則實際依據「個案」觀察現場是否妨礙行人通行情事;如確有妨礙行人通行情形,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5款「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規定舉發。
(不過,我認為若是公有地的『人行道』,沒有畫停車格,原則上都不能停放機車;騎樓因為是私有地做公用性質,所以只要有留行人可通行的空間即可。)
redial wrote: 重機如果能遵守遊戲規則, 不要當小機...(恕刪)


會飆車的不是重機好嗎?
小速克達不會亂飆?
汽車不會亂飆?
跟交通工具無關,問題是出在駕駛人...
況且現在的法規讓重機族群很吃虧,
坦白說,我騎大車出門,停車遇到汽車跟我說機車來這裡搶什麼位子.....那麼請問一下,是誰搞不清楚遊戲規則?!
就算警察也只能開單
不能破壞亂停的車子
上面也有說了只要地土同意
基本上騎樓是可以停(要留1.5公尺空間)
redial wrote:
重機如果能遵守遊戲規...(恕刪)


是全部的重機都違規,都飆車嗎?

四輪難道不違規不飆車嗎?

拜託!!不喜歡明講,不需要講得牽拖一堆浪費別人時間好嗎?

炳叔和什麼LOVE的還幾位通常我都自動省略.

是有那種癖好的家庭教出來的


Touch Tiger wrote:
真好奇穿短裙被強姦活該的觀念是什麼樣的家庭教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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