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在高架上排隊時, 開始下大雨.....為了堅持, 淋了快30分鐘的雨, 只為了守法. 不然我大可騎路肩而去. 當時短短1公里. 塞了30分鐘.然後...............然後官員說我"守法觀念淡薄"欲加之罪, 何患無辭.你放心, 今天只怕違規只有一點點. 還是那句"守法觀念淡薄".你在怎麼好好騎, 你就算被四輪酒駕撞死, 也是那句"守法觀念淡薄".重機騎士從高架摔下, 真相尚未明朗.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逼車肇事. 政府還是那句"守法觀念淡薄".
shinbox wrote:沒事,要是除了一些性能特別沒話說的50cc以下慢車和腳踏車、行人之外,路權全都平等還有啥問題在台灣唯一的問題就是要怎麼教這些老狗學新把戲,至少在台灣而言是新把戲 嗯嗯非常認同你說的我想...這大型重機還需要一段時間磨合期...畢竟在台灣這機車是新物種但桃園龜山就有一間民宅只有BMW的重機而且都是有年代的看那先生都是在整理車子...從以前是白牌變成了黃牌又變成了紅牌...畢竟車太少都會讓人注目(眼紅..不爽.看你能跑多快)...我想這也是台灣目前對重機的觀感
cayman4977 wrote:嗯,深有同感我的對策...(恕刪) 騎重車-就是要跟開車一般跟車-左邊有縫-開方向燈-過-再開方向燈再回原車道-個人認同就是有那一種-沒水準的-當小綿羊騎-如騎車道中間-左穿右插-不打燈--這種沒水準的重車-我一定跟車跟到他閃一邊去-時速100-120車頭離尾燈1公尺是很恐怖的
jacobain wrote:我是認為這樣才是大錯...(恕刪) 我是認為這樣才是大錯特錯紅牌的路權是啥就是啥沒車的時候高興逆向我想也沒人有意見車多的時候把紅牌的當白牌在騎....這樣要那些阿公阿媽要怎麼知道紅牌的路權是比照汽車~?自己要把紅牌當白牌在騎....然後才在那邊抱怨大家都不懂紅牌的路權這樣不是很好笑嗎~?真要覺得機車可以鑽來鑽去比較快就騎白牌還是黃牌吧老是看到把紅牌當白牌在騎....自己都不尊重自己的路權了...要怎樣要別人也尊重~??+1=騎重車----自己多不尊重=別人誰鳥你請問市民大道騎重車可以載人嗎?????
風之痕 wrote:當我在高架上排隊時,...(恕刪) 當我在高架上排隊時, 開始下大雨.....為了堅持, 淋了快30分鐘的雨, 只為了守法. 不然我大可騎路肩而去. 當時短短1公里. 塞了30分鐘.這是對的---+1騎路肩-只會給開車笑水準底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中華民國九十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修正第二十條 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 踏車行駛於快速公路,除本規則另有規定外,應比照小 型車行駛規定,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禁止同車道併駛或超車。 二、駕駛人及附載座人均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 八條第二項規定配戴安全帽,且其安全帽應為全面 式或露臉式。 三、全天開亮頭燈------------------快速道路可雙載
大型重機宣導本來就不足。如果監理所在考卷上出一題是非題:{超大型重型機車行駛於汽車快車道時,應等同於小自客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我想一般大眾絕對是打"否"。因為機車不能行駛汽車快車道。想當然,各位應該都知道。超大型重型機車等同小客車。騎大型重機繳的稅沒有比小客車少,而且罰責等同小客車,停車也必須停汽車格。為何你家小汽車可以上快車道,我家重機不能走。所以,不給讓就是不給讓!!逼車文化就是過去容忍這些不善良的駕駛人,導致的結果。所以,有理為何不能據理力爭!!想一想,這些逼車的人,就是不道德。我們一同譴責他!!
小弟近來常騎基隆路,以前騎A博士時常騎新生南路,很少被逼車耶,因為小弟盡量加速到車陣前面。 台北市區很多汽車駕駛人好像很討厭前面有機車,奇怪,山區怎麼都不會?小弟還常常遇到汽車自己打方向燈讓路的耶,被讓路的時候小弟和那台車應該有至少三個車身,又沒有閃大燈,難道是三個車身不夠遠? 騎到車陣前面應該比較不容易被逼車了吧?要真遇到惡意逼車的小弟也是很不客氣的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