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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da NSS300 被小黃 推撞

justin886 wrote:
整棟樓看下來與您一...(恕刪)


如果是我發現有單車, 機車, 計程車甚至卡車對著我來, 我是能跑就跑,

lordkon wrote:
小撞一下就要8萬1,這本田也太貴了吧
比gogoro還貴喔


你是哪來的自信拿gogoro跟Honda NSS300比


 
ufae0052 wrote:
我這車 已經是 ...(恕刪)


你沒懂我的意思...我的CB600F也是全時點燈啊...
重點是早上比較不明顯所以才要靠壓剎車讓他一閃一閃明顯一點警告後車,反光條他沒開大燈的話並不明顯
這樣懂了吧?其實這個事件也在一次證明了大重還是停在機車停等區會比較好,畢竟一般人看你兩個輪子而已都會先入為主的覺得你會再往前滑進停等區

排球高手 wrote:
我也跟這位大大一樣...(恕刪)


個人真的覺得這招很有用~~是吧~~~

always CoCa Cola wrote:
如果是我發現有單車...(恕刪)


懶得跟樓主爭論囉
事情已發生~


我自己騎乘機車
一定要有雙後照鏡 + 全罩
隨時監控周遭車況 (開車時也是, 所以開長途我精神耗損很高 )
車牌不重要了,車牌毀損,勢必要去監理站換牌的

我從來沒被碰撞過,因為我都停在機車道旁

說真的~我看很多車友都故意停在快車道的正中間,我知道重機是有路權,但這樣很容易被轎車追撞呢!

畢竟我們是鐵包肉,我建議若要停快車道還是閃邊停在白線旁安全點呢!
如果要停快車道,我一定開雙閃燈提醒後方,並隨時觀看後視鏡,
等後方停妥後,再關掉雙閃燈!

如果遇到樓主這狀況,我一定直接加速先閃再說,自己的命要緊,
傻傻的給它撞??
除非我真的傻了..................@@

screamchien wrote:
如果要停快車道,我...(恕刪)


認為自己命比較值錢的人又多一個了,,,,,,,,,,,,,,,
嘿~某樓上的故意停在快車道中間是怎麼回事

這是行車人員的問題,要檢討二輪?

政府說等同汽車就是汽車,台灣人素質差還要找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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