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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CB1300發生車禍,對方開的估價單,請明鑑。新增損壞零件照片

CcCManCcC wrote:
那請您老爸好了,請問...請管妹刪文到底是誰呢?!到底是誰前面被砲的很慘呢
有發簍這樓的應該會知道滴

趕快再去找管妹,讓這些被刪掉(恕刪)



對啊

為什麼我說重機騎太快會被刪文

苦主去刪的嗎?


到現在都是汽車車主單方面說法
機車車主呢?

BLOG http://mpsevo.blogspot.tw/

loveray wrote:
到現在還在幻想喔.....(恕刪)


其實,你想要看證據很簡單,去殺肉場搞2台來推到時速60去撞一次就明白啦..
這裡又不是嘴砲論壇~

況且,以[中華民國在臺灣]的賠償幾乎都是以原廠配備去估的,還估折舊咧!

總之,會肇事一定是有原因,我們又不是當事人,幫腔有好處嗎?
t232181 wrote:
其實,你想要看證據很簡單,去殺肉場搞2台來推到時速60去撞一次就明白啦..
這裡又不是嘴砲論壇~

況且,以[中華民國在臺灣]的賠償幾乎都是以原廠配備去估的,還估折舊咧!

總之,會肇事一定是有原因,我們又不是當事人,幫腔有好處嗎?
恕刪)


60會撞怎樣不知道的

你要試可以自己去試阿

不敢試 就拿出證據出來阿 什麼叫做機車騎很快

64限速多少 你知道嗎?


折舊這問題 你哪隻眼睛看到我有說 是用改裝下去算的?

麻煩請你自己回去翻前幾頁看看好嗎


奇怪 引我言 說一堆不是我在說的話??

然後說 這不是嘴砲論壇?









CCC大 就別理他門了拉


大家幫樓主 只是讓他好處理一點

因為重機不能用一般市場下去處理 就給了點意見

在加上因為怕沒頭路 也就說要不要背過失傷害 也是看樓主自己

一堆人在那邊扯無關警要的



機器腳踏車 這5個字前面就可以看到是誰發的

然後現在又在說 別人很堅持 這幾個字

講不贏 又開始講人家 爸爸

可見這麼缺少父愛



汽車停在槽化線上 不看路去撞別人 也可以扯到機車騎很快

還說撞成這樣 一定騎很快

快在這邊 都是用嘴說 用眼睛看的 64限速多少搞不好還不知道呢

這說法不就跟3寶差不多

首先你應該先去徵詢應為沒有死人沒有涉及刑事!
僅僅有民事的問題!
第二是車禍判決書你可以在車禍後三十日申請事故鑑定,這時候就可以交由調解委員會來處理!
第三何必讓他們去選擇店家呢?報價也是報價,你又不是負百分百責任?車價不到二十五的車子報價修四十多萬,你的汽車也可以拿去報價就報你購買時的八折就可以啦!

啥都別驚慌,先打電話去法律扶助問問!像這種後車撞你,要說你沒打方向燈?他有行車紀錄器?
就算是打了就轉,他也有一條未保持安全距離!跟應注意而未注意!


多問問多查查吧!

CPU599 wrote:
幫你備份一下, ...(恕刪)


備份?那順便備份一下,今天就算重機騎400你不入侵車道也撞不到他.

衛星以地表速度每秒7.56公里繞地球轉,你不入侵他軌道會被衛星撞到嗎?
煥仔LINE貼圖上架囉https://line.me/S/sticker/17182258
沒死人就沒刑事!?
以刑逼民有沒有聽過啊??
照這個例子,CB車主絕對有權利也有辦法提告…
因為汽車車主並非無過失!!

未保持安全距離!?
槽化線是車道嗎?能停車嗎?
要不要翻翻書啊?
『槽化線』根本不能停車,連開車壓過去都不行
還想提安全距離!?

就算把『槽化線』當成是車道
變換車道時,路權是大是小?

不管以那個角度來看,樓主都站不住腳
還是坐下來和CB車主好好談談比較實在
herokyle wrote:
首先你應該先去徵詢應為沒有死人沒有涉及刑事!
僅僅有民事的問題!
第二是車禍判決書你可以在車禍後三十日申請事故鑑定,這時候就可以交由調解委員會來處理!
第三何必讓他們去選擇店家呢?報價也是報價,你又不是負百分百責任?車價不到二十五的車子報價修四十多萬,你的汽車也可以拿去報價就報你購買時的八折就可以啦!

啥都別驚慌,先打電話去法律扶助問問!像這種後車撞你,要說你沒打方向燈?他有行車紀錄器?
就算是打了就轉,他也有一條未保持安全距離!跟應注意而未注意!


多問問多查查吧!


真的很想問你~你有認真看樓主的文章內容麻???

槽化線是能停車的喔

還有跟你說,重車不是一般小車行能修的

這台已經到要換車架的地步了

就算給別的重車行維修,就算零件會比現在報價低

但是工資絕對不會是那區區的一萬五而已。
我覺得,不應該對方要告過失傷害就自亂陣腳,勇於面對事件才能公平公正,一場車禍過失就要判你解職,未免太驚慌了吧?軍中酒駕才是最高禁忌~再者賠償金估價單怎會是受害者自家開呢?應由第三方 雙方都認可的單位開出維修單才是明智之舉,我相信上法庭,法官也會要求重新評估可信估價單,不要害怕~~~ 加油!
ps.一場車禍除非你蓄意撞人,否則基本上雙方都是有過失的~ 比例原則問題 所以不單單全是你的錯~ 賠償也是比例陪
t232181 wrote:
其實,你想要看證據很...(恕刪)


就說了..那是保險業者才用原廠配備去估的..這寫在他們合約內

法院提告毀損有說要以原廠來估嗎,
法院真的這樣玩就太好玩,以後不止汽機車,還有很多玩意,甚至是不該存在的,弄壞都免賠
像騎樓增設啥物體的,撞爆也免賠,因為騎樓本身不該有那些(全台夜市可以撞一排)

你每個毀損的零件拍照以個體售價來估就是了
重點要提出夠多證據,這零件真的有裝,也真的因為這次事件毀損,全新的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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