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許多網友的意見後,我倒是想問個笨問題,一般這種意外的判決是直接賠個金額給對方??還是說有那種對方不要錢,但必須把車子復原??若是第二種,那我更好奇,很多東西有時不能修的,只能換掉,偏偏CB1300在台灣也不像汽車還可以找副廠件或是翻修件,殺肉件更不用提了,還不見得找的到,所以搞到最後也只能換原廠料件,那問題不是又來了,有在玩這款CB1300的車友都知道,這車的零件價格在各大重機供應商的報價都是當鍍金在賣,或許四十幾萬是有點誇張,但總感覺二十幾萬其實很拼,畢竟看那照片似乎整台車都傷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