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uron_0215 wrote:
http://noisecar.epa.gov.tw/public/pub1_1.asp?IdenNo=
感謝告知~
噪音車檢舉案件受理要點如下:
請確認所有檢舉資料皆為真實,若相關資料(如照片、車號、發現時間、發現地點……等)經查證時為不實或偽造之違法行為,有可能須負起相關民事或刑事責任。
不受理匿名報案(姓名、電話、地址請務必填寫),若經查證所留個人資料為不實或虛構,將不予辦理檢舉案件。
請務必填寫車號、車種、發現地點及發現時間,若有任何一項資料不確定,請勿檢舉,避免不實案件之發生。
本網站只受理發現日起30日內的案件。
提醒您在案件受理後,承辦您案件之環保局有可能打電話向您進行查證,還請配合該查證工作,謝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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