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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太古哈雷是要我們卑躬屈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網友們輿論的驕傲


香菇人 wrote:
前面有網友說,苦主訂...(恕刪)


賠三十萬不夠
賠個三百萬吧
三百萬才不會貶低太古集團的身份
這裡己經不是車主的問題了
太古利用各種方式拉抬自己身價
理賠當然也要同等對待才是
如果只有被靜態試的話那最起碼有碰到的地方都要換新+延長保固吧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kuku0603 wrote:
樓主也不過是不要那部展示車而已

我們連去夜市或是平價服飾店

看完展示商品之後

都會要求店家拿新的給你......

人同此心心同此彼

何況是動輒六七十萬至百萬的哈雷

用業務技巧手段去欺瞞或是脅迫消費者接受結果

都不是一家大企業經營下業務應有的行為

或許是個案.....但是此樓也是讓店家有所警惕

對下一個你我的消費者或是準車主

未嘗不是一件正面的事情,不是嗎?

...(恕刪)

我就是猜不透為什麼版上有人自稱消費者,卻積極為太古的行為做辯解,
真是太神奇了,
台灣的消費者真的是逆來順受,像個小媳婦似的.

Spencer Ko wrote:
在國外過季新車在一定里程數下(2000km ~ 5000km每家車廠不一樣)都算"新車",有些比較幸運的客戶買的的就真的只是在售車商裡停了快一年還沒賣出去的車,晚來的就只剩下展示車,被人操到爛掉的試乘車,代步車.
我還真的碰過里程數都已經49xx km了,還堅持以過季新車價買,一塊錢都不給砍的.

可是

國外是國外,台灣是台灣,在國外一般存4,5年的錢,或者是貸款4,5年就買的騎哈雷了吧? 哈雷在台灣的售價對一般人來講可不是一筆小的數目,太古把客戶的車子給人試騎實在是很可惡.


可是苦主的情形比較不像去買到展示車...而是苦主在展示會前已訂了這台車..
而車也已經到了且在展示會之前可以辦理交車事宜..但被業務給唬弄了而延後交車...

業務為求自己方便及公司展示用途..(也許目前只有一輛..)
唬弄客戶..把要交的車拿來私器公用..這比買到展示車的感覺更糟吧
如果要展示..大可跟客戶明講情商..我想會買這等級車的有一定的雅量....
並在展示時掛上已售出..不淮賞車人士跨坐等行為..
怎麼看都是太古人員的失職及不負責任...

SSALEX wrote:
可是苦主的情形比較不...(恕刪)


就算是展示車,過季新車也是折價+優惠
苦主的情形比較像是被人宰了沒錯
2008 JEEP GRAND CHEROKEE SRT8
如果不能換一台車
那高額的賠償金可能是合理的
因為...!!
世界上沒有一台哈雷是相同的!!!
獨特難免比較貴(這好像是廣告,暗示我們的)

當然如果是我,只會要求座墊及把手換新,大約就ok!(這是最低要求)
至於要不要要求換一台新車,就要看我喜不喜歡那台車了
編輪編到怕!!!@@ http://blog.xuite.net/sunnysoap/990

到現在為止也好多天了~~太古有沒有看到或感受到網友輿論的驕傲? 還是又是一篇嘴砲聊傷文?! 這一陣子在看LSUV~VW就不考慮了!

松江路的VW接待員(女生)~ 口氣和服務一整個不可愛(個人感覺)~
這樣的事情,絕對不可能換一台車,也絕對不可能會有高額的賠償金,甚至不要說高額,我認為大概在5萬元左右,就幾乎是天價了,如果太古願意出5萬元,那其實不是他的責任有5萬元,而是他拿錢出來打發消費者。如果進法院,我猜沒有一個法官會判5萬元給消費者,甚至不要說5萬元,我猜連1萬元都沒有,最可能的情況,是消費者全部敗訴,l塊錢都拿不到。

之前有網友說,為了奇模子不爽,都寧願花錢拿到一個不成比例的賠償。但問題是,如果消費者太強勢的時候,只因為消費者認為他的奇摩子是無價的,所以可以無限上綱到要求巨額賠償,那等於告訴太谷不要繼續談判和解了,因為消費者開了一個遠遠超出行情的要求,是一個太谷絕對不可能接受的條件,那太古就會放棄談判,讓法官去判決,結果到最後,消費者拿到的,即有可能不是「一個不成比例的賠償」,而是「什麼賠償都沒有」。

這世界上,不是被害人就可以漫天喊價、頤指氣使,也不是加害人就必須要被凌遲,我前面說過了,做錯事情的人要受到怎樣的懲罰,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我有一個女性朋友,她說曾經被男同事強抱強吻,這是性騷擾,和解談判不成,她提出訴訟,結果在法庭上,檢察官問我這位朋友,她想要多少賠償,她回答說要求300萬元,結果把上被法官打槍吐槽,說這對不可能有這種行情,300萬元的賠償要求等於是勒索敲詐。

有網友表示,如果是他的話,只會要求座墊及把手換新,大約就OK!這樣倒像是一個合理的要求,我認為站在認錯與服務客戶的立場上,太古應該要接受,這對太古來說,成本也不是很高。但現在我們還不知道,苦主到底要求什麼樣的賠償,苦主並沒有義務告訴我們,或許他也不想在這邊講。但其實這件事情的重點,真的就是苦主的要求到底是什麼。

香菇人 wrote:
這樣的事情,絕對不可...(恕刪)


我提到我那位女性朋友的例子,只是要表示說,本來是被害人應該受到同情跟支持的,但如果被害人提出一個遠遠超乎行情太過的要求,那其實就等於藉機敲詐。

我那位女性朋友告訴我說,法官甚至表示,如果他要提出這種天價賠償要求,那法官 除認為她是要藉機勒索之外,法官還會在法律允許與他的職權裁量範圍內,對那位男性加害人做出有利的判決(當然她告訴我的時候很生氣,因為她認為她是被害人,礙於朋友身分,我也不問她為什麼要要求300萬這麼多錢,只是笑笑的不說話)。

這個例子告訴我們,當本來應該被同情的被害人,提出一個非常不合理的要求時,冷眼旁觀的第三者,就不會再同情這位被害人了。

香菇人 wrote:
這樣的事情,絕對不可...(恕刪)


我的觀點與大大十分不同

首先此事開版大已獲得他滿意(或是可接受)的解決方案

所以也代表各位大大在此關注並非白費 我不關心賠多賠少

關心的是太古如它所言會改進 為更多的車主 做更好的 服務

另外大大所舉之例似乎皆以 金錢 法律 為最後依據

但是大大可知並非所有事務皆可用金錢或是法律一分為二

女孩子是錯的 開出天價 但是她若是堅決不和解 一定要加害人留下案底呢

此次友站(重車論壇)曾有網友提出車主首次主張為第一次保養免費 那大大你覺得過分嗎

(真實性我也不知所以之前也不提 但是大大你為何要舉例車主可能會提出天價呢)

太古真的只損失這些嗎? 一個隱性的客戶 就是上百萬的業績喔

小弟也是自我品牌的經營者 了解到現今的環境並非產品質量好 就能打敗競爭對手

(要服務啦 服務什麼? 包羅萬象 否則何來口碑 )

既然提出了企業的核心價值為何 應以此為目標 努力去達成

小弟資歷不深 出外賺吃十數年 竟然.......... 太認真了


對了 開版大既然已圓滿解決了 是否標題可以改動一下

祝各位大大日安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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