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天啊!我的GTR FI被同一台車連撞兩次!(牢騷文及詢問文!)

昨天下午騎機車回家!來到信義XX路時(寬度還算寬,可容下一台汽車、兩輛機車的寬)!
經過時看見前方四台車靠右邊,最前方是計程車打右轉燈,

後方三台車其中一台(要撞我的)未見到其餘都打了右轉燈,當時右邊的空隙小於左邊(左邊的空隙比較大可容下一台機車再多一些空間),我距離前方車輛還有約一、兩公尺吧(不會算,反正還可以看到前方車輛的動態),

於是我決定往左騎,時速約在30~40左右,接近前方第二輛車時,我猜測司機無看後照鏡也無打方向燈,
直接往左打,想也知道是不想等前方的計程車等車輛右轉後在直行,

結果我就被右方的貨車撞到後照鏡還被貨車司機罵了一頓(XXX,再擠啊,你XXX的再擠阿,點點圈圈叉),之後他要離開時切的更左邊而造成我的車二度再被撞一次
那時我都沒動在原地右邊沒車狀態下!!貨車就離開了,那時還有交警在那,只是看他的樣子好像不太想理
!唉!!

還好那時只有後照鏡歪掉,而且歪了兩次,人沒事,想問一下的是如果這樣子的話是我的錯還是他?
此外如過我被他撞倒在地話,那是誰該負責(法律上及交通上)?煩請看官大人們告知一下!謝謝!!

以上純想詢問責任歸屬的問題等,謝謝!!

2008-09-19 9:20 發佈
交警不會去理這種事吧,除非你真的出車禍摔車他才會過來關心一下。
這種司機多的事,自己不打方向燈看後照鏡還怪別人,等出事了又推卸責任,沒品的人多的是
如果你事發當時沒主動向警察求助
那時應該連人帶車一起倒下不動5分鐘(記得要注意安全)
警察杯杯就會主動過來看看
想要究責也比較有機會

現在事情都過了
只能去警察局報案, 提供對方的車牌(應該有抄吧)
說對方撞你並對你公然侮辱後肇事逃逸

第一點看事發當地有沒有錄影
公然侮辱部分除非你有錄音或當事人坦承不然...

只能安慰自己人沒事就好
車子受點小傷就當作財去人安樂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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