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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街中山北交叉路口發生車禍

早上9:11於酒泉街中山北交叉路口發生車禍

本人騎乘自行車
對方騎乘Yamaha Cuxi

簡圖由下方圖片所示
酒泉街中山北交叉路口發生車禍

當時為正要起步狀態(他為第二輛車),對方的Cuxi為了搶快跨越"槽化線",到我方的線道上,結果意外就發生了。
(我的車道為無車狀態,除了右邊有兩輛躲太陽的機車,我的車是從遠端騎過來,正好轉綠燈,故為動態)

發生當下對向車道有發出很多的嘲笑聲,他看看我我看看他,他問我有沒有事我也問他有沒有事,我看看我身上只有雙膝和右上臂擦傷,所以就跟對方說我沒事。
本想留電話,但是我雙手都麻的對方也要趕上班,所以就跟他說沒關係,先走吧!

對方因為趕上班,所以就各自離開。
我要離開發現慘了...剎車斷了、輪圈歪了...求助無門了...

這真的印證一件事,會叫別人留電話的都是鍵盤車手...
我以前也會說人家無知,出車禍不懂的留電話!
自己遇到了才知道原來要電話也是會被SKIP的一環。

我到後方的圓山派出所詢問是否能透過車牌找車主
派出所警員協助我尋求交通大隊
交通大隊跟我說若報案當時對方不在場,就只能以"肇事逃逸"找對方車主。
發生交通事故、對方也有受傷,這種情況就是公共危險罪,算"公訴罪"!!
而且不能撤告!

因為我的心又軟了,不想害對方,所以我就想先尋求網路看看是否能找到這個人。
不然如果用"肇事逃逸"對方就會留下前科,對他就會非常不利!

P.S換句話說,如果他先去報案...就是我"肇逃"了...為了保護我的權益,我會在這兩天先備案,以免對我不利。

對方車號為736-B?N
車型:Yamaha Cuxi
余先生(同音不同字,這樣應該不會有個資問題吧?)

再麻煩如果有認識的網民通知一下囉~謝謝!

2013-07-16 17:58 發佈
趕上班又是趕上班大家都趕上班!趕上班就可以把馬路當你家!!小弟也是受害者之一!!
大大你就放心告吧!!!別到時後悔莫及!!
tedjackyx wrote:
趕上班
自己都說沒關係.叫人先走了.
你還有立場提告嗎??
當心被別人反過來告你誣告.
誰能保證你不是另外在別的地方又發生車禍撞的?
或其他原因又傷到?

摸摸鼻子自己處理吧

tedjackyx wrote:
早上9:11於酒泉街...(恕刪)



不懂,他撞你還是你撞他?

你不是在迴轉道上嗎?

kevin3321 wrote:
自己都說沒關係.叫人...(恕刪)


不是我想告他,是中華民國法律規定我只能告他肇逃才能開始找人。
我也想看看有沒有方法能私底下找到他,不然這找人的作法不是很厚道。

回去沖水才知道的小指少了一塊肉,怕被刪文,所以不能PO照片...

nadir wrote:
不懂,他撞你還是你撞...(恕刪)


應該是說他衝出來讓我撞...
因為已經綠燈,左轉道沒車,所以他想來我這個車道~
交警說 因為該路段無腳踏車道,所以自行車理當行駛最外側,我的行車路線是正確的。
原po因該在當下就要報警,可是又說自己沒大礙不要緊....
這樣自己有損失了,可是你說要趕上班>
那可以請工傷假啊
是他要趕上班,我也不好意思叫他留下來...
我早就遲到了,已經沒差了...
那個綠燈,你騎的車道不能直走,你騎在最右側的回轉道

所以你的車道的燈還是紅燈吧。

他的行車方法也有錯誤,

你都放人走了,當下也沒備案,所以要怎麼理賠,

只能自已吞了
你就告吧!!
案子到了法院,檢察官一定會要你們合解的
再說要看證據有多少,是不是肇逃也要經過檢察官這一關
所以不要想太多,告了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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