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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Bws125發生事故了..純粹分享遭遇與心情..(文長.)

小弟我單純分享今日的遭遇 沒有任何其他意思
純粹分享我的心情...
請各位板友們不要多做其他聯想..

就在今天早上10/14 ~ AM 9:30左右
我一如往常要騎車去台北上班
經過基隆長庚醫院..
那時對向有台TOYOTA CAMRY要左轉

當時事故地點是在A點(那邊沒有紅綠燈..)B點的T字路口那邊才有紅綠燈

當時我是要往麥金路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B點往A點行進
並在A點要左轉往166巷行駛

我的Bws125發生事故了..純粹分享遭遇與心情..(文長.)

我就想說從他後方閃過
說時遲那時快 他轉到一半就給我煞車停在路上
當時他車子幾乎有四分之三橫停在路上
因為他是直接煞車 我當時的時速大約30-40左右
我來不及就擦撞他的右後方的保險桿
擦撞瞬間我的右手手軸撞上他的右邊尾燈那邊的鈑金
沒有倒車...擦撞聲音很大聲 路邊的人都在看 超丟臉
下車察看 我的橘B前車殼右前卡榫走位,掉漆& 排氣管防燙蓋擦傷
我看他的後保桿 擦撞處嚴重凹陷 被我手軸撞到的鈑金也有凹陷
還好我我有穿防摔衣...有護具緩衝直接的撞擊
不然這一撞我的右手應該不斷也內傷...

還好對方是有保全險...我不用出錢
我也想說 我摩托車也沒怎樣
小傷沒什麼關係就自行和解
去到派出所寫報案三聯單...

後來警察私下跟我講
他會這麼豪邁說沒關係說要自行和解
當時發生事故沒有移車的話
依現場的情況他比較吃虧...我比較站的住腳..
當下應該要馬上照相後再移車
不過轎車車主先移車了...@_@

警察當下還讚嘆說:你這台車勇喔!一般的車照這樣撞
應該殼都爛的差不多了...你只是殼卡榫稍微跑掉連卡榫都沒斷..
那台轎車居然還比較嚴重...真是誇張....

(後來我看車殼沒什麼事情的原因應該是我有裝保險桿有關..
右下方的支架撐住了當下撞擊的力道..才不至於整個車殼內縮..導致爆裂..)

當下想說算了...就當我流月不順好了...Orz

大家騎車真的要注意那些開車沒帶腦袋的..
現在手軸還是有點小痛...真的還好有防護措施...

不知道前車殼多少錢...有板友知道嗎?
想說要不要順便換X版的車殼好了....

車殼有擦傷...漆都在對方保桿上
我的Bws125發生事故了..純粹分享遭遇與心情..(文長.)

車殼的卡榫走位...
我的Bws125發生事故了..純粹分享遭遇與心情..(文長.)

排氣管防燙蓋也擦傷...(這白白的要怎麼弄掉啊..)
我的Bws125發生事故了..純粹分享遭遇與心情..(文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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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4 13:09 發佈
你那是車台變形了

還有後車撞前車
後車責任比較大
無論是前車緊急煞車等

另外防摔衣只能防破皮不能防手斷
大大很同情你的遭遇

路上最討厭那種慢慢開
轉紅燈了自己過就好的
再來就是這一種
看了就感覺在講手機
突然看到過不去
車子突出一大半的車

但是大大
從你的文章看來
其實也要紅燈了(或者其實已經紅燈了)
基本上大大你是搶黃燈
或是剛紅燈還要出去的那一種

警察這樣跟你說真的很不對
他錯在他車子停的位置已經超線了
但是他超線 停住車 就代表那不可能是綠燈
所以大大來要同情之前
小的腦袋裡的畫面一直出現您是那種
搶黃燈 或 剛紅燈的那種飆仔

不好意思 大大
實話實說而已
sk2520 wrote:
大大很同情你的遭遇
...(恕刪)


忘記說明那個路口那是沒有紅綠燈..
平時是黃燈閃爍...

對方是要彎進巷子裡...
但不知道為什麼開到一半就停在路口
感覺上很像走錯路發現不對要改成迴轉的感覺
那邊因為旁邊有蠻多公車站牌也有公車停靠
又是交通流量大的路段...
那邊很容易交通打結倒是真的...

當時事故地點是在A點(那邊沒有紅綠燈..)B點的T字路口那邊才有紅綠燈

當時我是要往麥金路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B點往A點行進
並在A點要左轉往166巷行駛


Rex wrote:
就在今天早上10/1...(恕刪)




車殼那邊都好處理 粗臘等等解決一下

不過車禍要多檢查 通常這樣K下去會有隱藏後遺症











PS:


那台轎車居然還比較嚴重...真是誇張....


如果這在汽車區 又會有護衛隊出現啦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Rex wrote:
小弟我單純分享今日的...(恕刪)
通常交通事件裁決的報告書中會提到,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及車速等等事由.....,總之後車撞前車就是後車的肇事責任攤賠比例會比前車多很多!且路口又沒有設立禁止左轉或迴轉標誌,這是經驗,不是硬凹你!還好對方有移車等於破壞了現場,不然的話沒有叫你賠錢已經可以偷笑了!
感覺好像當作個人無名、部落格發表文章了...

回歸正題,你那前面板一片1千出頭而已!
這價錢去BWS論壇爬文就看得到了!
"當時我是要往麥金路方向行駛
對方是從B點往A點行進"
並在A點要左轉往166巷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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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意思是他跟汽車其實是對向的
而不是跟在汽車後面,因為汽車要轉不轉的停住
害對向機車(樓主)來不及閃避
(汽車左轉一半頓住,對向的樓主來不及往左閃,才會機車"右側"撞汽車"右後方"的)
所以警察才會說汽車責任比較大

還在後車撞前車......
等下一定還會有文沒看清楚的說"後車撞前車,後車錯"
同情樓主 +1

在台灣一般安全駕駛觀念很差

常常駕駛開車任意無阻 毫無考慮

前後左右方向方向來車

想轉彎就轉彎 但這就是在台灣駕駛車輛的通病

所以發生車禍 不管對錯都先保留現場採證

應討回或該付出的代價,權益才不會喪失

題外話 01上怎麼一堆看不懂文章又要批評發文樓主
發文前先把文章看清楚 這樣樓主心裡會比較好過點

Rex wrote: (後來我看車殼沒什麼事情的原因應該是我有裝保險桿有關..
右下方的支架撐住了當下撞擊的力道..才不至於整個車殼內縮..導致爆裂..)

那我是不是也應該來裝呢??
dougmichelle2001 wrote: 那台轎車居然還比較嚴重...真是誇張....
如果這在汽車區 又會有護衛隊出現啦

潰縮區是很nice的,這中間一定有什麼誤會
我以前也跟你一樣是個嘴砲咖 直到我的帳號中了一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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