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five wrote:
到底是技師還是律師
...(恕刪)
另外那2位 可以繼續 我不會理你 等收到傳票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網路發言 任何人都有言論自由不代表可以做人身攻擊
給你機會不懂珍惜 道個歉很困難???那法庭見
既然決定報警 那就不在發言 後面要說三道四的請僅言慎行
事主都不敢跟我去交通隊了 你們在吃麵喊什麼燙 真的不懂
這麼愛公親變事主 那就成全你
不是你的見解那沒有罵人意思就沒有 要檢察官說沒有才是沒有
ZEROONEKILL wrote:
如果你覺得我說的是你
那我跟你道歉
如果你覺得不是那就無視我這篇
但是我覺得你這樣咄咄逼人的態度
或許你覺得你正義直言
但是我覺得你什麼事都用放大鏡看
什麼都想走法律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