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tr1425853 wrote:找些車禍影片給他們看看,問他們要不要以後小孩也這樣等他們收屍,沒滿18就乖乖騎腳踏車,幫她買機車是要放他出來害人嗎?到時候小孩沒了還要倒貼人家一大筆錢...(恕刪) 這樣不好~~改個方式~~~去殯儀館第1 個床位 空的 沒買車第2 個床位躺的人是時速50Km第3 個床位躺的人是時速100Km第4 個床位躺的人是時速150Km第5 個床位躺的人是時速200Km 以上讓他們選擇~~
本末倒置意思指主要的和次要的位置顛倒了,說明一些不合情理、不合邏輯的做法或想法。"本"原指樹根,比喻事情的主要部分﹔"末"指樹梢,比喻事情的次要部分。此語曾見於宋代朱熹《答呂伯恭》﹕"昨所獻疑,本末倒置之病,明者已先悟其失。"近義:捨本逐末---------------------------不是砲樓主,而是砲小孩爸媽的想法1. 未滿18,違法2. 保險是心知兒子個性容易出車禍,所以一定要保.....那有考慮過路上其他人安全嗎?3. 怕危險限制車速在80以下.... 不給他機車不是更有效?連兒子要做違法的事都無法阻止實在難以想像這樣的小孩騎上路會多危險也很擔心"路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