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炫大:請問我法條是哪點沒看清楚我沒有說對方不能告啊!我的前提是版大無過失不論家長的心態如何!但還是要教育孩子守法何況馬路如虎口!闖紅燈這是多危險的舉動害了別人也害了自己~~~~!!家長等判決書是對方的權益我並無說這不妥老人家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嗎?還是您誤會啦!!
這有甚麼好如果不如果的樓主朋友的事情,依樓主轉述就是未走斑馬線當然就是focus在未走斑馬線這個情形啊我們都不是當事人,到底是不是事實我們無從得知也沒必要去管吧foxlink888 wrote:我也有說是"如果"小朋友是在斑馬線上...(恕刪)
fanrien wrote:這有甚麼好如果不如果...(恕刪) 因為現在不是在研究責任歸屬,出了事大家一定找有利的說,小朋友是不是也可以這麼說,我走在斑馬線,但我走到一半紅燈,一台機車超速剎車後撞上我,把我撞飛到10公尺外,那你覺得整件事會變怎樣?!單方面的陳述一定各說各話的啦!!難不成樓主他朋友怎麼說,你全都相信嗎??一件事不就是要多方面去看嗎!
當然啊,發生事情誰都想找對自己有利的一面你好像就是直指樓主OR樓主朋友說謊囉?說謊偏離事實,樓主上來發問就沒有意義了如果是說時速,因為難以確認所以各執一詞是情有可原但是撞擊位置都要捏造,這對要上來發問的樓主顯得沒必要錯誤的事實只會產生錯誤的推論對樓主想要的有利資訊,一點幫助也沒有除非樓主存心想鬧,不然沒甚麼理由要扭曲樓主所陳述的內容foxlink888 wrote:因為現在不是在研究責任歸屬,出了事大家一定找有利的說,小朋友是不是也可以這麼說,我走在斑馬線,但我走到一半紅燈,一台機車超速剎車後撞上我,把我撞飛到10公尺外,那你覺得整件事會變怎樣?!單方面的陳述一定各說各話的啦!!
鬼島法官往往會偏向被撞者,即使警察初步鑑定版大朋友無肇事責任,但上法院的話有可能會被灌上“未注意車前狀況”也就是“應注意而未注意”。是很有可能有過失比例的。(這是本人血淋淋的教訓…)如果不幸要上法院,盡可能把利於自己的佐證準備齊全,最好的情況就是對方全責,如果不行也能降低自己的比例,預祝順利。月玥樂 wrote: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恕刪)
fanrien wrote:當然啊,發生事情誰都...(恕刪) 網路世界不就是這樣,若只是po個文,沒任何佐證,是否能完全相信,在於你個人,若今天是小朋友先上來寫,你先忽略樓主這篇,那結果變如何??你是否反過來找對小朋友有利的東西呢??這就是人性,只能說不要太相信網路上寫的,有真憑實據才是真的~我沒質疑樓主寫的,只是他也不是當事人,只是好心提醒他,多找有利自己的東西,至於事實如何,反正都走司法途徑,不是我們能說了算~供你參考~
其實 對於有爭議就交給法官來判騎車往往就是比較吃虧一點.除非有影片警察說的只能是參考我對於對方家長講的話 口氣我是不清楚.不過他這樣說 是合理的換個角度想 今天換成別家的小孩 你猜會如何一定是說我小孩很乖.一定是你超速等等.想坑錢 然後亂罵一通等等一大堆的還有提醒你一下 你不可能無過失 因為是車撞人 沒有人會說是人撞車除非你是靜止 或者說你有強力影片 來證明 已注意
誰先寫後寫都不會改變事實我之前就說過了既然要上來問,說與事實相反的東西,對於上來問的人一點意義都沒有不要再鬼打牆了懶得回你....foxlink888 wrote:網路世界不就是這樣,若只是po個文,沒任何佐證,是否能完全相信,在於你個人,若今天是小朋友先上來寫,你先忽略樓主這篇,那結果變如何??你是否反過來找對小朋友有利的東西呢??這就是人性,只能說不要太相信網路上寫的,有真憑實據才是真的~我沒質疑樓主寫的,只是他也不是當事人,只是好心提醒他,多找有利自己的東西,至於事實如何,反正都走司法途徑,不是我們能說了算~供你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