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此文章的PO文者,在2012年,車子歷經了被偷請網友協尋、作筆錄、警察通知查獲,以及後續冗長的法律訴訟(檢察官偵查、地院判決、高院判決、上訴最高駁回)。在2015/06/11的今天,已收到地院寄來的命令處分通知書通知領回了。很開心,也很感謝各位網友當時的一些意見&建議,等等我就要去贓物庫房領車了,分享一些心得給各位(希望你們用不到)

竊盜險:
要保就保最高的,不要保那種兩三萬的。依我的車子為例,當時新車買7萬8,送竊盜險3萬,車子騎不到500km,才一個月 就被偷,去保險公司領三萬換車(車子若有找回領車要過戶給保險公司),這樣你要嗎!?當然,我當時死都不肯,但沒想到訴訟程序跑這麼久,現在停在贓物庫房的那台"新"車,是否還有三萬的價值呢??所以,建議你"買新車"時要保就直接保到最高丟車賠車比較好。
訴訟程序:
你會收到法院的判決公文,可以打電話去該法院負責的股別(或者問當時承辦員警)詢問進度狀況。我的案例是在去年度八月份已經收到最高院駁回的判決了。但當時人在外地工作,也沒收到後續的任何通知,每次看到我機車的舊鑰匙,我的心都會糾結一次。上個月開始我比較有空了,就打電話再去關心一下進度,電話上負責的書記官有教我送聲請狀去聲請領回,當時我憂慮著不會法律用字是否需要花錢請代書幫忙撰寫,好險一位當書記官的朋友跟我說:直接去地院找訴訟程序科買聲請狀(一張2~3元),那邊有人會教你寫(順便準備相關可證明車子是本人的文件)。接著寄出聲請狀,一個星期就收到回覆的公文,再兩個星期就收到了命令處分書通知領回了
結論:
司法程序不透明,導致對法律、訴訟程序不熟稔的一般人是很大的困擾。除非你有認識熟悉法律、訴訟程序熟稔的人可以問,不然你就是巴結點勤打電話去了解一下進度,書記官也是很忙的,所以盡量不要三天兩頭一直打電話去問,盡量備妥你的問題及資料再作時間段落性的電話詢問。
最後,感謝各位花時間看完這段最終回復,希望各位可以不要像我有這麼又衰又幸運的遭遇

也很感謝當時承辦的員警陪我一段一段的調閱監視器及偵辦案件,感謝你們

車子已經牽到家了,正在沖洗一番,從圖片上可以看出來很髒,之後要送回去花大錢重新驗車掛牌修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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