踐踏別人的安靜的權利.只為了自己一己私慾.還將行為認為是正義合理化.......失敗
不好好讀書.將來沒工作在抱怨社會差.......真是失敗中的失敗
我想我是小屁孩的父母.我一定用力地打下去(不孝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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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9coaoya wrote:
唉...你可能要去看一下眼科或者腦科
如果都護貝出來了還看不出來
應該看腦科的應該不是我



趕快用你的大腦袋冷靜地想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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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84300980 wrote:
整個過程猶如鼠輩一般...(恕刪)
樓主怎麼英雄一般...
躲起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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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猴 wrote:
5X頁~~懶的一頁一...(恕刪)
重點是原PO是原廠沒改裝
只是往上凹
嚴格來說沒有違反法規
更不可任意拔大牌
警告凹回不就好了? 何況也沒影響辨識
大部分人都只是想和車身線條一致
並不是想躲取締
哪一種才是真的想躲取締的呢?
部分大型重機會裝很高檔的電動翹牌器
外觀極度難以辨識
那才是真的想躲取締的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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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叫"固定大牌支架",不像警察說的是可以移動車牌角度的翹牌器。
我朋友是說大牌支架之前監理站驗車,也驗的過,事後監理站也說那個合法。
最後還是得去申訴浪費時間,最後警察有得到懲罰嗎?
剛剛看友站友人申訴成功,請看他貼的交通法規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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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sanget wrote:
事主應該是在台北區吧...(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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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1003 wrote:
影片中的排氣管早就翹...(恕刪)
排氣尾管明明就往下凹了
請問要怎麼噴呢???
除了噪音我不知道
我實在是看不出來這排氣管哪裡有違規了???
防燙蓋 角度 都符合附件十五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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