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小煦 wrote:是我應該也會改,多個雙向警示燈的功能更好。畢竟一組燈座一萬多塊,一直恆亮壽命應該不會多長,六期燈恆亮是因為有的人黃昏不想開燈影響行車安全,有些少根經的隧道也不開,傍晚也不開,下雨也不開,那改回五期就真的危險,大白天的開大燈真的沒啥意義。 大白天開燈意義可大了完全不會亞於晚上開燈白天開燈可以讓他人從後視鏡更直接看到如果是對向來車,在大太陽下,若不開燈,車體很容易和背景融合而不易察覺如果是背光,那更明顯特別是夏日,強光陰影呈強烈對比的地方,若不開燈很容易看不見對方車
車子出入停車場,就像進入隧道,人的眼睛會有短暫的時間看不見。進出停車場真的還是開燈比較安全,尤其是像我們社區是只有一個車道來進出,從大太陽下進入停車場,如果同時間有車沒開燈要出來,真的會有1秒的時間看不到他。
六期沒了雙警示燈開關 真的有些不習慣,在日本住過一段時間,行車遇到禮讓車輛都會習慣性打雙警示燈回禮一下。回台灣工作,騎著六期機車上下班,有一次碰到機車輪胎中釘沒氣,剛好遇到下班車潮,又在臺北橋上的機車道臨停,沒雙警示燈提醒經過車輛,心裡就有不安全感,深怕那個不留意的機車騎士追撞。突然覺得政府是不是也要強制一下之後出廠的機車也要具備雙警示燈的功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