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車禍賠償不是看維修報價多少錢
喊價是門藝術阿
建議是
先評估自己肇事責任
如果肇事責任占很大部分
先對半砍表示願意付現金
不管對造要不要去修
對造不願意再表示願拖回網路評價好(或熟識)的ysp、或最好回原廠維修站(幾年前去過、現在不知還有沒有原廠維修站)估價
一定要錄音證明你有維修誠意
如果對方不願意則將來在打官司時對方可能會處於不利
你也就不要太軟表示那請他先去維修再來打官司吧
民事簡易庭不會太艱難
頂多付錢3萬多當作社會大學學費

年紀輕輕體驗一下台灣的司法對將來絕對有好處(阿~離題了)
如果對方願意去你提供的維修廠報價
那就報價實際維修後走肇事鑑定比例分攤
另外、自己的的車也去估
你+對造車的維修費 才是肇事鑑定比例分攤的分母
注意:一定要全程錄音證明你有維修誠意、一定要全程錄音證明你有維修誠意、一定要全程錄音證明你有維修誠意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
GP-898 wrote:
抱歉有點急!!朋友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