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仔0327 wrote:
影片中後有一段警察說他告發完成了,他準備要離開了,你在那時候靠近他,他可以以正當防衛為由把你壓制在地上的,不管你手上拿的是什麼,棒棒糖、鹽酥雞...都一樣;之前就因為有很多襲警的案例,新聞也很多,所以警察內部已經加強宣導過,他已經對你不錯了~~~~...(恕刪)
真的~誰知道你拿的搞不好是一支手機造型的水槍..........
還有開完單就離開就說警察怕蛛絲馬跡被抓包??不然還要留下來話家常喔??
連結的這段影片之前有看過~
在美國違規停車不聽警察勸阻想澇跑都可能被上手銬了
要是台灣遇到這種狀況......可能被告的是警察
或是說抓現行犯因為現行犯反抗導致手斷掉或扭到就要告警察執法過當
有時候都快搞不清是誰做錯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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