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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透的事情~!!

tpytpy wrote:
這位李先生真是神奇阿...(恕刪)


要刮別人鬍子 先把自己的刮乾淨...




照這邏輯,史先生也挺神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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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大尾 wrote:
要刮別人鬍子 先把自...(恕刪)


這位大尾先生,你果然很大尾,大尾到連攻擊人都打偏了,我在這邊,你打別人沒用的....

別人開新帳號不關我的事,要攻擊我卻扯別人下水,有點弱喔!!!
http://www.flickr.com/photos/richard_ping/
tpytpy wrote:
這位大尾先生,你果然...(恕刪)


沒有沒有 千萬不要誤會 這只是同理可證而已 ...

我以為貓兄很介意新帳號 幫你找出來罷了....
愛騎車的來吧 我的FB: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2437395898289/?notif_t=group_r2j

劉大尾 wrote:
幫忙該版版主轉貼(01帳號它太久沒使用) 以下為該版版主的留言:


首先,沒有做的事情我實在是不知道要澄清什麼,何況於昨日與貴版之版主已達成共識!唉!沒關係,連蘇老闆都出面想問個清楚,那小弟就解釋一下您的問題,這篇文,請各位大大勿回覆,別忘了已經說好了要互相尊重,回到原本單純的騎車唷!

*針對資金流向的部分*
本版申請S妹的活動一共有三次
1.永安莫內咖啡
2.外澳伯朗咖啡
3.武嶺北中南活動

請看清楚!!

活動的所有資金為"0"元~

1.贊助廠商一律是提供商品提供車友抽獎 ,完全無資金的支援!
2.活動的餐飲等等相關費用,全部都是一律由S妹的工作人員"直接"與店家廠商接洽結帳,本版沒有人經手,也沒有辦法拿到錢。
3.武嶺活動中的救護車費用,由主辦人共同平分"自費"支出,一共是8千元整

這樣夠清楚嗎?~~請問我是A了多少啊?如果還有懷疑,請您去向S妹申請活即可清楚方式

*針對踢人事件*

當初踢掉的團員,是因為有心人士,一面砲轟本版,一面又去另一社團搧風點火做人身攻擊 ....既然不認同本版,而認同他板,管理群自然就會將您請移他處

其中有沒有刻意在版內污衊人家,或是只是聽說聽說就跟著砲轟
這點,大家都成年人了,自己有沒有做過,大家都心知肚明

既然已經在另一社團了,小弟只希望互相尊重,
本版不會去說他團是非,何以貴版一直攻擊本版,這並非SMAX車友之福

當然我相信在與孫大的共識達成後,我們可以再次回到騎車的單純!

最後小弟感謝大家的建議,若您還認同本版,願意跟我們一起快樂騎車,請私訊我,謝謝
— 與孫世湧


以上為該版版主的FB留言,您們都是認識裡面所提及的人名,小弟我就不贅述了....幫轉PO罷了


在這邊,我也來發個回應
本人我之前在貴社團以潛水為主,偶爾貼幾篇攝影文章或作品,沒有買賣行為,更沒有發砲文,只是圍觀看戲想吃個雞排就被踢了

這位發文的大大,你很瘦嘛!!!所以話都能亂說就對了......
我啥時發過誣衊其他人的文章或言詞,你眼睛瞎了嗎???
還有踢我和其他人之後,完全沒有溝通聯絡,還在板面上有發文說有溝通,你跟誰溝通??
再來就是,踢人完全不給理由的專制霸道,你們踢人是事實,不給理由是事實,現在隨便編一個莫須有的罪名!!!

你好大的官威阿.........
http://www.flickr.com/photos/richard_ping/
兩邊不是在昨天有共識了!搞不懂現在一直在酸啥意思的!

一個是小T媽成員一個是硬漢成員

很不想在回文!看到有人持續酸!這對車友有幫助嗎?
在一般的公行號或大企業,你要炒一位員工,都會先知會他,並且說明理由

所以踢人的時候知會一下很難嗎??

我本身又不是跟貴社團的幹部沒接觸過,見面三分情,說踢就踢,當幹部真是威風阿....

做錯事,踢錯人,道歉很難嗎..............?????
http://www.flickr.com/photos/richard_ping/

一開始 質疑 資金流向
活動計費 運用問題
現在講出來了
不正是質疑的人要的真相嗎?

被踢 ?
我想問一件事情就好
請問 一下 這些被踢的人們
社團是 你們創的嗎?
對於社團裡面 你們又付出多少 ?
如果 你有付出 而被不明究理的踢掉
帶著滿腹的委屈
那就請你說出來吧
還是因為 你太喜歡這社團了
結果 因為被踢 才憤恨不平嗎?
tpytpy wrote:
我本身又不是跟貴社團的幹部沒接觸過


貓兄既然覺得被誤砍誤踢了...你又認識人家

該版版主在發文中有說:若您還認同本版,願意跟我們一起快樂騎車,請私訊我,謝謝

參考建議一下...你要不要考慮私訊他?這樣問題比較好解決....
愛騎車的來吧 我的FB: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142437395898289/?notif_t=group_r2j
Shinhs wrote:
一開始 質疑 資金流向
活動計費 運用問題
現在講出來了
不正是質疑的人要的真相嗎?

被踢 ?
我想問一件事情就好
請問 一下 這些被踢的人們
社團是 你們創的嗎?
對於社團裡面 你們又付出多少 ?
如果 你有付出 而被不明究理的踢掉
帶著滿腹的委屈
那就請你說出來吧
還是因為 你太喜歡這社團了
結果 因為被踢 才憤恨不平嗎?


樓主質疑資金流向,不是我的要求主軸,畢竟我不是樓主

貴社團不是我創的,就像你不是我生的
貴社團不是一個人或某些人所有,如果四千多人都去除只剩下不到10個人的幹部,你們還敢耍威風嗎??

還有我的委屈,我早就說了很多遍,我在重申一次,我只是想吃雞排就被踢了....

喜不喜歡貴社團不干你的事情,那是我個人的私事

至於憤恨不平,還好吧,這篇樓一開始沒指名道姓,你們自己出來對號入座,砲你們,剛好而已

還有,你是打手還是幹部,如果都不是,那也請你站在我的立場想想

現在都流行殺了人之後,叫被害人放下嗎??
那你要不要讓我K幾拳阿
http://www.flickr.com/photos/richard_ping/
站在你們被踢的立場想?然後呢?你要的是什麼?我們是站在理性的方面去思考整件事!而非你們說的來護航的

小瘦也說明了!兩版都有共識了!你要爭個你死我活嗎?還是要請小瘦下台才對的起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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