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責比出來對方7,我方3(應注意未注意⋯
目前的想法是要修車,然後跟對方索賠所有修車費、醫療費就好,什麼精神賠償、薪水那些就不用了
修好後再把機車拿去賣掉,但有個問題就是因為需要切割車台的重大工程,要賣的話,不知道價格會落在哪裡
要是太低,就覺得不如拿去報廢好了,自己再買過
另外,請教一個問題,對方保險理賠說我的車年份太久,所以會算零件殘值來進行理賠,那這樣維修費就不可能全賠,這部分我打算用過失傷害來逼肇責方負責保險不賠的剩餘金額,
現在煩惱的是:
1.修好後,要賣的話,車價會落在哪裡?
2.承上題,車價太低的話,是不是報廢比較好?
3.假設是以要報廢來請對方保險理賠,因殘值問題,不知道會理賠金額會落在哪裡?
謝謝各位大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