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手機版不好分類排版,有誤請見諒
事情如下
換車前再三確認他說沒有撞過倒過,只有小擦傷 我也相信了
但後來去車行保養時,老闆跟我說車台焊接過 肯定大撞過,驗車不會過騎在路上也危險
我現在該怎麼辦? 對方不接電話不回應 似乎在逃避
如果我要報警處理,該告對方什麼?
所以當你有"合約書"就是依照"履約"方式,誰違約都比較好處理!
line的話的確....也是證據的一種!
但是也要看對方如何辨解..不是嗎?
以台灣的法官來說,大部分的法官都是想要"簡單完事"!
也因此當你用賴當呈堂證據
如果你能查出他是事故車並且也有維修紀錄以及警局當初車禍紀錄
更並且離你以車易車未滿三個月..
說真的的確可以達到蓄意詐欺以及背信
但是如果說這個焊接年代久遠
並且對方主張並非如同你賴所說無撞過等類呢??
證據是要自己找出來!
當然你也可以連繫到對方
錄音並且挖洞給對方跳..讓對方明白的說出清楚的說出
曾經撞過~~那麼這就是鐵證遠比你找到的維修紀錄以及警局記錄來的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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