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精神賠償上的問題

大家好 經過上次的車禍後 終於去了第一次的調解委員
不過對方保險公司給的價真得讓我很無言 所以只好上來找找資料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60&t=3520136&p=1
這是上次車禍上來問的問題

這次去調解委員會 對方公司一直用法律來壓我 我一個大學生哪會法律
精神賠償方面 他也說用醫療費來乘 我醫療費才兩萬多左右
所以他這樣加一加 總數賠不到20W 這次車禍下來 我光看得到的數字都快要20W了

還沒加上我的精神損失 一般人可以用上班薪水來提高賠償的金額
那容我在這邊很無理的說一句 那學生就活該瞜 沒薪水可言

所以我想問各位大大 台灣有沒有法條規定精神損失得賠償
我記得骨折的精神損失基本上最少是10W吧

想問各位有沒有有經驗的 可以分享一下要怎麼談 對方保險公司的出的價位真得讓人很火
調解委員也一直說差不多就這價位了 不到20W一條大腿 那這樣大家以後不是都去撞學生嗎
反正不到20w 今天我也這樣跟調解委員講 結果被他罵了....

謝謝大家看完這篇文章 個人脾氣有點火爆 拍謝
2013-09-14 17:4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精神賠償 問題
傻不拉瓜瓜 wrote:
大家好 經過上次...(恕刪)


那您覺得應該多少?

你可以不和解啊,對方提20萬,你有提出可接受的金額作為和解條件嗎? 該不會想等對方說200萬,結果對方沒說,你就不爽了吧?
講一堆小孩子般的氣話,最後你還是要提出具體金額,當然免不了要附上計算這個金額的依據是什麼,你有主張自己的腿值兩千萬的自由,就看法官認不認同,對方為了和解當然是冷言冷語軟硬兼施,要隨之起舞是你自己的問題吧,和解就是雙方你情我願,沒有標準。
建議妳去查一下,受傷等級,看一下保險保約上就有理賠的等級再上網察一下類似判例約賠多少,再依照妳的狀況輕重去加減
我手掌一小骨骨折,住院手術共六天,精神求償18萬,記得要把單具留著,舉繁坐計程車去醫院複診,吃補藥,看中醫,請看護或需親人照顧費,吃好點補體力,休養損失,工作損失,手術風險承擔,疼痛,只要跟病情相關的費用都可報,但一定要有單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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