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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文請刪掉


Akicha wrote:
就是有你這種台灣人
台灣的交通亂象才會如此荒謬


真的,我也覺得你是亂源...

黃燈就是一種緩衝,能過的就應該要過去,不是你想停就停

速限不同的路段,黃燈秒數就不同

Akicha wrote:
視當時速度來決定是否要加速通過
甚麼叫做搶黃燈你懂不懂
回去重新考駕照吧你

既然是視當時速度而定,

又何來這麼多說看到黃燈一定要停的?

你真的懂別人在討論啥嗎?

fz280 wrote:
真的,我也覺得你是亂...(恕刪)


黃燈期間還是算綠燈 只是一個緩衝的過程

(但期間內還是有通行路權

極端的案例是

行徑間綠燈狀態 不是後方要保持距離就是無敵星星的法條

想要隨時想要急煞 就急煞 (法條上 你是100%無違規 但沒人想沒事被肛)

交通法規上 這是正確的

但防禦駕駛 卻是不合格的

(隨時要保持在最壞的打算 因為自己不撞人 也難保別人不會主動展開攻勢)

一句話 法規是法規 沒錯 但剎車之前還是後照鏡先看看一下吧....
哪年真夢想可以買台GSR600玩玩....
防禦性假使有一條,煞車前檢視後視鏡,就算法規規定要保持安全車距之類的,今天如果後面是砂石車,他錯了,騎士肉包鐵也掛了

安全才是第一,能平安回家才是真的
過路口要減速這才是正確的吧
機車在監理站路考的時候 闖黃燈 下次再補考吧!
所以後方撞你 是要全責的 至於撞你的人 他女朋友受傷是後方騎士的問題 他如果機車險有買附加乘客險醫療費可以實支實付!
Akicha wrote:
視當時速度來決定是...(恕刪)

首先機車在閃黃燈起來時,機車當時還沒過路口時停下來是正確的,
機車在閃黃燈起來時,機車當時過路口時就該趕快過去,
這兩則問題是有絕對關係,閃黃燈起來又還沒過路口就該停下來,
早期閃黃燈轉紅燈有3秒時間差,現在閃一下黃燈就變成紅燈了,
相較之下感覺早期沒有讀秒反而沒有肇事問題
今天是樓主照法規停車還被撞,
若是不停車直直走,然後被橫向的車撞,又會被講說搶黃燈活該,可憐的樓主,做人好難!

小环子 wrote:
看到黃燈就剎車?決...(恕刪)




決定衝過去就不危險?

有停至少沒大錯....

沒停就少不了錯!




小环子 wrote:
看到黃燈就剎車?決...(恕刪)


大大是用鍵盤騎車嗎? 該停下來就停下來了, 還要看後方有沒有來車, 真是生眼睛第一次看過有人這樣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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