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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新消息4月2日天阿 我在台鈴零件經銷商買到仿冒品

剛拿了 之前買的機油濾心 出來看.......
很好 ..... 沒鋼印 袋上也沒正廠零件字樣 只貼了一張台鈴的貼紙
至於這哪賣出來的 相信台北市很多DIY族的都去過 這間材料行換機油吃肉粽 買過零件

不過.....suzuki將 你也不用驚訝了
這種包裝的濾心 從我開始DIY換機油 買來換在我的星艦上 少說也換超過20顆了
也就是說這種包裝的濾心 少說存在已經超過2年了 也就是還沒GSR就存在

如果要問我 換這種仿冒的濾心 騎起來有沒有甚麼差別
我只能說 一般人騎起來 根本就感覺不到有甚麼差別 真正有甚麼影響也只能落引擎才知道
反正黑心產品一堆 里程數到了就換掉 比換到一顆正原廠的 卻遲遲不換來的好太多

一般人去車行換根本不會仔細去看老闆到底換甚麼濾心到車上 還不是騎得很開心
老闆的心態都是 等真正出事也不知是過了多久以後的事 老早就賺進滿滿荷包再說

經過這篇以後 相信賣仿冒的老闆們耳朵 大概會被咒怨聲 癢上好一陣子了




SUZUKI將 wrote:
本公司將保留法律追訴權

題外話一下...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要告就告,不告就不告,不要被媒體誤導啦
學習永無止境
Yuan wrote:
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恕刪)

你確定是真的沒有?還是媒體用的名詞錯誤?
你知道什麼是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嗎?
有興趣的話請參閱民法第197條喔!
謝謝
winson.lin wrote:
相信台北市很多DIY族的都去過 這間材料行換機油 買過零件...(恕刪)


是在重慶北路那間嗎?聽說應該是大盤零件商,真的有問題嗎?慘了......

到底怎麼看啊!
winson.lin wrote:
剛拿了 之前買的機油...(恕刪)

根據原廠技師說法 仿冒濾心的油紙流量跟原廠不同 容易造成機油流速慢無法馬上傳到汽缸 我個人是覺得騎得很開心是因為大部分人都認為 我換的是原廠我都有按時保養所以很放心很開心的騎車 如果老闆收一樣的錢卻換給你仿的 你知到了你還會笑笑的說 反正正廠仿冒的都一樣 只是個濾心而已不用太計較 那心胸也太大了 對台鈴而言商標被仿冒 如果使用仿冒品造成故障情形 消費著罵台鈴車怎麼那麼差 失去信心 而且大家都覺得買到正品 其實不然 那台鈴無形中又損失了多少錢 賣仿的副廠都沒關西 至少賣的時候要講一聲 讓消費著選擇而不是就拿假貨當正廠賣 這叫詐欺 以前沒出事不代表就可以正大光明賣可以就地合法
A007BOY wrote:
你確定是真的沒有?還是媒體用的名詞錯誤?
你知道什麼是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嗎?

滿好玩的,法條上都已經說從知情開始兩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請問怎麼還有所謂保留法律追訴權?怎麼個保留法?
不告不理原則聽過吧!

實在很好奇此名詞是否有出現在任何實務上或判例中
學說或論文是否有提出獨到見解?

願聞其詳

否則,不要在網路上誤導鄉民法律知識了...
學習永無止境
我的更不一樣了....底下寫一堆日文投資合作的字樣....
Yuan wrote:
請問怎麼還有所謂法律追訴權?怎麼個保留法?
要告就告,不告不理原則聽過吧!...(恕刪)

我就說是媒體的名詞誤用阿,
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消滅時效不能中斷嗎?
民法第129條就是消滅時效的中斷事由,請再搭配民法第130~136條避免消滅時效之不中斷,
且民法第137條亦為時效中斷及時之效力的規定。
另外,你只注意了民法第197條第1項的規定,請注意一下第2項喔!
第2項目前學說上有構成要件準用說及法律效果準用說兩說,究應採何見解,實務上見解不一。
所以縱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請求權罹於時效後,亦有依不當得利請求之可能。
不告不理原則是當事人與法院的關係,
而消滅時段的中斷事由中的請求及承認則為當事人間的關係,與不告不理不同。
Yuan wrote:
滿好玩的,法條上都已...(恕刪)


簡單來說

只要種種條件該當成立該罪 在該請求權消滅期間內就保有法律的追訴權

而就告訴乃論之罪 在該期間內即可提出

至於不告不理呢 .. 並不適用所有法律

對於告訴乃論之罪 不告 司法機關的確不理

至於刑事上公訴之罪 或一些行政法規之違反 即使不告 司法等行政機關也會主動介入
MSN : uuu.abc@msa.hinet.net
哇哩勒...連台鈴都有仿的零件...
我深深的懷疑我陶缸M92迪爵換了新離合器碗公還會抖超大...0
修都修不好,是不是中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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