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ehsiao wrote:小弟不是高雄人~~故...(恕刪) 我就知道遲早會有人問這問題,法律上當然是不行停但是實際上你要不停人行道!那你要放哪裡?除非店家有規劃停機車區,不然你也只能乖乖的停在人行道上或是騎樓下,現在比較好了,高雄現行的建設中像是博愛路建國路....等等不只有轎車格子也有機車格子了,但是一般的道路還是只能被迫的停在人行道上
好幾年前我曾經發生過的親身經歷:某天下班後,發現我和同事的車(均停在高雄路邊停車格裡),全部慘遭路旁修剪後的樹枝蹂躪,整台車子烤漆慘不忍睹,明顯被大量的樹枝樹葉拖行過.當下和同事決定拍下照片,並打電話報案(真的是報案),幾分鐘後,派所的員警到達現場,也拍照了一次,詢問我們要不要求償,我們回答當然是要的.然後我和同事便到派出所填寫資料將報案程序完畢,派出所人員表示會通知負責單位出面(忘了是清潔隊還是公園路燈管理處了),我們可以先離去.隔天,負責單位的主管便打電話來抱歉,並約時間看了車況,並當場引諾賠償負擔全部美容修復的損失,事後我的車也進了洗車美容場,而且是負責單位出錢的.所以我要說的是,自己如果停在合法的停車位上,受到政府機關不合理的侵害時,一定要當下保留證據,並提出求償.這是自己應有的權益,不要忽視了.(至於樓主是不是停在合法位子,我就不清楚了,能不能求償我也不能確定喔,當下沒拍照就比較吃虧了)
就算樓主是違規停車,並不表示其他人或是政府機關執行公務時就能任意造成損傷。處理違規停車的方法有很多,無視違規車輛的存在恣意造成損壞就是不對。不然的話,只要路邊違規停車的汽機車擋了路,把違規的車子撞爛也可以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