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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痛的開箱Suzuki NEX X2]跨縣市托運(購車)請三思!!!

Kasuge wrote:
看起來說顛倒囉 ...(恕刪)


故意的咩....
感覺上有人搞錯該要面子還是要裡子
其實路過大也說的蠻清楚的了
誠如他所言:
正確的態度應該是"確認商品送到客戶手上的時候是達到客戶期望的品質"

而不是"確認商品出貨時是完整的"

(卓越的品質是達到超乎客戶期望的品質)

所以囉....
Kasuge wrote:
最後,如果車主是要提醒,拖運的恐怖
我想,是徒勞無功的
拖運行不會因為您這篇文章,而改進他們的做事方法


您好
我是黑橘的車主
感謝您對此文章的關注
由於台南當地車行老闆在第一時間就發現
未拆封前就直接拍照存證
所以托運行賴也賴不掉

之後就是漫長的等待調貨
更換前面那塊H版
然後前避震則是把貼紙換掉重貼
大概是這樣

本人也明白
發文對托運行來說的確是不痛不癢
但至少台鈴總公司也關注此事
而台北車行老闆也來電
除了致歉之外
並承諾日後在包裝運送上會更用心更加仔細

而對網友來說
至少能讓他們明白托運的風險
如果不幸碰上了又該如何處置
所以小弟自忖
發文...應當還是有些許正面幫助的
Kasuge wrote:

請容小弟說句話
D大,請問您有無告知,請車主收車時,要檢查一下損傷?
我想,您應該比車主更清楚,拖運存在的風險
這種告知義務,我覺得車行也有責任)


我當然有告知車主領車一定要注意,
此外拖運行依照契約也有義務告知車主"簽下去就代表受領"


Kasuge wrote:

另外,不是開除司機、再訴諸法律,事情就能了結...
就我看來,法律只是您拿來保護自己跟車行的途徑
我看不到可以解決樓主的答案?


該賠償的都已經達成賠償協議,並且已經和議,
車行往後也會更加叮嚀拖運行注意,也會將全車包裝方式改變。


樓主的問題如果是買賣糾紛,我認為車行已經盡力解除,
而若只是個人情感因素,這個我們也同樣感同身受,沒有獲得賠償的黑綠部分也掏腰包賠償。

請問這樣的方式還有人無法接受嗎?



Kasuge wrote:

我想,是徒勞無功的
拖運行不會因為您這篇文章,而改進他們的做事方法

但是您這番舉動,確實會讓01上想向D大買車的人,打退堂鼓
更甚至,影響其他也有外縣市買賣服務的車行


老闆認為對於這拖運意外的後續補救已經盡力,
該賠償的部分都已經分附下去,
也希望車主能體諒,畢竟都已經負責到這個階段。

如果還有非理性的宣洩,車行也願意道歉。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blueinfly wrote:
您好我是黑橘的車主感...(恕刪)


確實..希望台鈴公司能更進步..

至少總公司還是有再關心的

這篇至少達到了提醒警惕的效果

我想這是我與黑橘車主 所希望的

希望貴車友可以避免這類事情發生..即使發生了也懂得該怎麼處理

謝謝各位車友的關心..在此答謝
路過、跑過、走過 wrote:
小弟接下來要說的可能...(恕刪)


"確認商品送到客戶手上的時候是達到客戶期望的品質"
沒錯 非常認同這句話
對我們服務業 學行銷管理的人來說 這是最基本不過的

此外 關於業代 個人認為 也要付連帶責任
拿賣房子的業務員來說好了
難不成 消費者買了一個二手屋 後來出了問題 (如兇宅等等) 他就不必負責?
話也不是這麼說的吧.......

不過 在消費者有問題 卻沒第一時間反應而簽收
這點 消費者的確站不住腳~

感覺每次只要法律上理虧的一方,尤其是消費者,
就喜歡開始講道德,和什麼服務精神,說穿了就是自己有疏忽就算了,店家不賠償到爽就該死。

我不相信只有我這樣認為,這站上理性的人應該也不少。

blueinfly wrote:
發此文重點
只是希望藉由自己的購車經驗
讓大家參考
希望網友在跨縣市托運也好
買車也罷
能多多注意一下相關流程與事項
如此單純而已
畢竟...大家都是如此喜愛阿魯啊!)


怎麼看都不像是單純分享....

反而是得了便宜還...
cmc123 wrote:
感覺每次只要法律上理...(恕刪)


沒錯 = =

說真的 哪邊有那麼好的店家 我真想叫他們好好推薦給我看看

自己家都不是做這行的 用說的最快

comesw7512 wrote:

此外 關於業代 個人認為 也要付連帶責任
拿賣房子的業務員來說好了
難不成 消費者買了一個二手屋 後來出了問題 (如兇宅等等) 他就不必負責?
話也不是這麼說的吧.......
)



老兄
我當時買房子的時候,買賣契約裡面都有是不是凶宅的選項,如果勾選不是結果是的話就是詐欺行為,是要坐牢的好嗎?這跟樓主自己沒搞清楚亂簽名有何關聯?不知道買車賣車這邊根據哪一條你說業務的連帶責任啊?原來樓主個人自己的問題也要業務負責,台灣的法律哪時候變這樣?

k4653 wrote:
沒錯 = =說真的 ...(恕刪)


我也覺得車行老闆已經盡力賠償,連不是自己範圍都賠,還要被批評,說得好像台灣機車行每家都笑臉迎人,老闆都這麼好似的,那一堆車行都可以填海了。
Kasuge wrote:


請容小弟說句話
D大,請問您有無告知,請車主收車時,要檢查一下損傷?
我想,您應該比車主更清楚,拖運存在的風險
這種告知義務,我覺得車行也有責任)


車行當然有告知,這本來就是形式上的習慣,當然會告知,
而且拖運行在簽收的時候也有告知車主"簽下去就自己負責" ( 這點拖運行倒是也很積極... )



Kasuge wrote:
我看不到可以解決樓主的答案?


老闆第二天馬上就連絡拖運和公司,
後續幫樓主處理換殼的事宜,也親自去拖運公司了解情況,
後來另外一個車主已經把車騎回家,拖運公司"依法賴帳"後老闆仍願意幫樓主換新車殼,
這些部分都私下和車主討論達成和議了,雙方當事人都心知肚明。

同時,
除了去拖運行橋之外,
同時,也馬上改變了包裝方式,希望類似情況再也不會發生。

請問閣下所謂"解決問題"還有何更好的建議呢?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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