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頭全毀
家人通知當初購買店兼鄰居來運回
店家已將損毀零件照片及估價單傳給對方保險
隔天對方保險已有通知可以開始修車
且認為肇責比為7:3(我),巷道(四輪車損)VS幹道(車損+體傷)
這樣我最差的情況是不是要負擔維修費的3成?
今日我去取得估價單
然後在臉書群組問朋友
大家是覺得維修金額太低
是不是有些該修沒修......等問題



想請教大家
如果是這時候,可以更換維修店家嗎?
保險公司會同意嗎?
當然這樣對鄰居會很抱歉,但因為車子想修好繼續騎
希望能一次就把他搞定
另外,機車行不一定懂"回復原狀"的意思是正常的嗎?
問題很多,謝謝大家撥空觀看,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