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30_892232 wrote:
騎速克達飆到120叫守規矩
還載人,被你載的,真的很倒楣...(恕刪)
+1
我家阿爸當年真的有對我說過 : 你載人家,基本上對方就算是把命交給你了.
再說...高速公路限速也只到 110,在省道飆的比國道快是哪招?

xmp wrote:
回程遇到一台黃色T1~~~地點是台1省道南下楊梅至湖口段
三次起步都把T1放到我的後視鏡裡~~~尾速差不多~~~沒被他拉近~~但也被把他海放~~~
當然我不能確定他是不是全油門在起步~~~但我是灌底在起步~~~
不過在拉尾速時~~~我有把速度從118降到110~~~他老兄毫不客氣地就從我旁邊刷過還剪我的線~~~
所以我判斷他是有在跟我玩~~~
所以第三次起步之後他在我的後視鏡裡呆了2~3公里後~~~他放棄了~~~...(恕刪)
其實樓主你可以越級打怪的~
不用兩公里,只要5秒就不見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YOcmUlCfdPA&feature=player_embedded
我想你應該也看過這種載著女友摔車的案例 不知道你看完再看看你那天的表現會有甚麼想法
熱血 誰不會熱血 超速 誰騎車不超速
你載人騎車不注意前方狀況還盯著被你放掉的對手
今天大家砲的不是超速 而是你沒有自知載的是別人家的孩子
載人 對方就是把自己的生命安全交給你
但你今天不重視 遇到對手還想著要測試自己車子的極限
可能你的技術真的很好 都不會遇到
但是車友之間流傳的一句話現在跟你說
"出來跑的 總是要還 不是不發生 只是時候未到"
要熱血 可以 請一個人騎車
出來跑本來就是要保持著我起碼還有40%的能力可以應付緊急狀況
最後 恭喜你牽新車 歡迎加入地瓜的一團 可以去這邊留言蓋大樓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2283512&p=12#37838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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