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已處理完成, 請刪除文章, 謝謝~案件已處理完成, 請刪除文章, 謝謝~
lee95k6 wrote:
現在我想過戶給需要使用的家人都無法,
那就不要過戶,有差嗎?
如果怕出事會麻煩的,也許切結書簽一簽可免責!?
我借過鄰居的名流100車牌(IZN-1xx)來貼迅光騎超過6年,
我把豪邁(JCF-7xx)借給同學騎4年.
說穿了還是錢的問題!!!
如果錢不是問題,那就直接進資源回收廠,甚至再買台新的送家人,
只要活著一天都是在消耗資源,沒差這一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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