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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罰單 請問上面說的是對的嘛

(一)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8條(摘錄):「行為人認為舉發之事實與違規情形相符者,得於接獲通知單後,親自或委託他人持該通知單,不經裁決向指定之處所,逕依裁罰基準執行並繳納罰鍰結案」,您得於收受紅單後,逕向委託代收之機構繳納罰鍰(EX:郵局)。 (二)本分局員警於104年04月22日09時14分在美村路與南平路實施定點交通稽查,因普通重機車339-JMN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且不服稽查逃逸,爰舉發員警當場記下該車車號、車種、駕駛人特徵,返駐地確認車籍資料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確認無誤後,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及第60條第1項規定製單舉發。現行有關舉發交通違規事件,並不以舉發照片為唯一證明方法,是若舉發警員係親眼見聞違規經過,並以證人身分具結後在法院證述,仍不失為認定交通違規事實有無之證據方法。
關於罰單 請問上面說的是對的嘛
關於罰單 請問上面說的是對的嘛

想請問這是可以不用照片直接開罰嘛?這能申訴會過嘛?
2015-05-12 16:40 發佈
文章關鍵字 罰單 上面
所以你逃逸了嗎?
如果逃逸了就不用上來取暖了
你比較倒楣.
我看到的警察10個有9個不會追加速逃逸的..
常常讓我覺得乖乖停下來接紅單的被當白痴.


想請問這是可以不用照片直接開罰嘛?這能申訴會過嘛?

基本上申訴不會過喔
因為公務人員執法時親眼所見即為事實!
不用任何佐證
有沒有違規自己最清楚,本來就該繳的,被抓包去繳剛好而已.沒照片不算?
請問哪句讓你覺得取暖了?看不出來我只是單純在詢問嗎

wei670117 wrote:
想請問這是可以不用...(恕刪)


謝謝解答

wei670117 wrote:
想請問這是可以不用...(恕刪)


請問沒有佐證警察寫違規就違規,要是有誤判的話,這樣只能乖乖繳罰單嗎?
andy1597845 wrote:
(一)依據違反道路交...(恕刪)


你要申訴,一樣要先繳罰單

但你文中說你遭罰的是不服稽查逃逸,又經調閱無誤,你有甚麼好申訴了?

未代轉開罰的罰單也沒有照片阿
andy1597845 wrote:
想請問這是可以不用照片直接開罰嘛?這能申訴會過嘛?


1.逕行舉發並沒有強制需要照片,可以直接開罰
不要傻傻以為跑了就沒事,跑了就多一條[第60條第1項:不服稽查逃逸,罰3000元起

2.申訴不會過
(有照片的才有機會申訴照片異常不符合規定,你這種沒有照片的完全不用浪費時間申訴)

案例:闖紅燈又不服取締逃逸 恐罰更多

案例:4分鐘20張紅單 男不服取締罰逾3萬



補充,警察取締違規的幾種方式

1. 當場開單給駕駛人 (駕駛人跑了,可以改為寄送罰單)
如果是預先安排的定點勤務,通常是2~3人一組,會用相機拍照或錄影避免爭議
如果是突然發現違規而攔檢就不會有先拍照的機會 (例如:巡邏中看到闖紅燈)
不管是哪一種,逕行舉發當場開單都警察說了算,沒有規定一定要有照片

2. 先拍照,後寄送罰單,尤其是在不適合當場攔停開單的情況常用
例如:行駛禁行機車道 (在高點拍照,照片出來才開單)
例如:並排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可以拍照也可以開逕行舉發單,看警察帶什麼出門

3. 儀器取締拍照,寄送罰單
例如:闖紅燈、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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