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2013/12/13 18:10 過環南路陸橋,行經環中東路等待前方車輛通行,遭路旁臨停車號8751-vi開門撞擊排氣管,害我差一奌倒地,背包及物品散落一地,對方態度不佳,等我車輛扶正後,對方立即落跑....我發現排氣管有問題,因為排氣管的聲音變大聲了,算自認倒霉?
chorngren wrote:如題,2013/12...(恕刪) 這樣應該算是肇事逃逸..,報案吧!!~~題外話,您第一時間就應該打110或管區的派出所處理...如果對方有保險有警方的那一張單子這樣才可以申請理賠...提供一些淺見~~
chorngren wrote:如題,2013/12...(恕刪) 現在的人是不是連基本的危機處理都不會了...被撞倒就報警上來問是不是自認倒楣的用意是?被撞不報警,跑了也不想追,不就是你不介意哪來自認倒楣還是你有行車紀錄器?還是有周圍商家能幫你做證?沒有就算了吧
chorngren wrote:謝謝1.其實我並沒有...(恕刪) 要是沒什麼大事那就好了,排氣管修一修就好了還算是大幸!!~樓主也算是不經一事不長了一智了...這社會什麼人都有..,也許這就是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