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4

[案件日前已處理完] 請刪除文章, 謝謝!!

yupin7 wrote:
只是覺得怎麼會有人會說幹嘛不坐計程車什麼的、朋友接送、連警察接送都出來了,還真的是沒飯吃幹嘛不去吃肉!
這社會是怎麼了。...(恕刪)

當然要說何不食肉糜我是不反對
但我還是那句話
不會因為是窮苦人,側坐就絕對不會滑下來摔到傷口迸裂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搭個計程車幾百元借不到?請朋友幫忙請不到?
商請警察或是社工也沒辦法?
相較之下,被開紅單真的只是小事中的小事

junsport1983 wrote:
怎麼我檢舉汽車佔用機車停車格和待轉格,竹縣警局都不鳥我...(恕刪)

過與不及都不是好事啊!!.......

Randolph wrote:
不會因為是窮苦人,側坐就絕對不會滑下來摔到傷口迸裂
這是很現實的問題
搭個計程車幾百元借不到?請朋友幫忙請不到?
商請警察或是社工也沒辦法?
相較之下,被開紅單真的只是小事中的小事...(恕刪)


這位前輩意見很寶貴,感謝指導

小弟的發言例子本身的細節並不是重點,不需要討論

你的論點絕對無法堆翻因為佔足了文字規矩的道理,這在法律上是對的,就如同賓士車主的行為是合法的
我覺得你應該是跟貨車有狀況
可能A到人家然後你又不自覺
就被這貨車主檢舉

lee95k6 wrote:
平時我有習慣到電子...(恕刪)

超衰的!

其他車子我敢跟樓主打包票絕對沒收到罰單,只有樓主收到而已!

因為行車記錄的解析度不高,晚上更是差!
因為樓主離比較近,所以拍的比較清楚,
比樓主更前面早就越縣的車,其實根本拍不到,所以反而沒收到紅單!

如果該路段有機車停等區的話,
我敢說,拍攝的汽車絕對佔到機車停等區的格子了,
如果是被違規的人檢舉,那真的有夠衰的!

scwuadela wrote:
別懷疑~我檢舉過塞...(恕刪)


你有照著規定的方式檢舉嗎?
拿高雄來講
如果你沒把影片轉成兩張照片檔,然後指定檔案名稱
再放進兩層指定名稱的資料夾裡面(XX區XX路)
然後再燒錄成光碟
郵寄到指定收件處
是不會有人理你的

所以高雄基本上檢舉沒獎金的交通違規
除非是抱持著強烈的恨意或偉大的使命感
不然是不會有人吃飽撐著沒事花時間剪輯影片
然後又花錢買光碟跑郵局的

個人覺得檢舉人的車似乎已侵入機車停等區了....
四輪的等紅燈最愛停在機車停車區啊
以後也來檢舉一下

jacky8000303 wrote:
四輪的等紅燈最愛停在機車停車區啊
以後也來檢舉一下


互相漏氣求進步,全民狗仔online正式開打!
CWC20030205 wrote:
這位前輩意見很寶貴...(恕刪)

酸溜溜的回文可以省下來
我的觀點你可以不認同,我一點都不在意
反正世界還是這樣運轉
危險的事情也不會因為濫情就變得不危險
  • 14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