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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紅綠燈被撞!倒楣透了!!對方若不願賠償要求金額~該如何處置!

還好不是遇到未成年騎車撞你。
撞死你都可以沒錢不用陪。
也可以不用被關。

但大概要低於十四歲。
有錢騎車沒錢賠。
還好你這還有得告。
建議樓主還是以刑逼民
會玩濫手段的人
太仁慈沒用

雖然時間點不對
但是好奇地請問一下樓主
您的機車在改裝後有重新驗車嗎?
生於絢爛之地 立於飄邈之頂 予騕L垠之海 葬於虛無之界
mingchih119 wrote:
會狠嗎?!遇到賴皮的就依法解決,樓主小小的期望不過就是把車復原,而且誰叫對方這麼不小心撞上來,繳個學費當教訓算是剛好而己。
至於跟拿錢出來修有何不同?差異就在比價和給對方機會,對方自己找認識的車行維修費才有可能比樓主報的維修費用便宜,而且對方才清楚樓主是實報還是低價高報,最後他可以在二間店選一間便宜的維修


那個啊....
您賜予的"機會",根本是他的權利吧,本來就該比價,就算自行維修,對方也不用照單全收啊


根本沒有一個共識,就要簽本票,如果對方又搞不清楚本票是何許物也,不狠嗎???



也對啦 這時候需要法律,這時候需要正義,這時候"吼伊死啦"



法律只保護懂法律的人,但是懂法律的有時候不見得都是人啊!



GeorgeSome wrote:
大錯特錯
負有損害賠償責任,原則回復原狀,即發生事故前狀態,非「回復原廠」


當然我也希望能合解
因為要上法院,對你我都不見得有好處
對我而言,我小孩可能會留下前科
對你而言,萬一法院判賠殘值,虧更多...尤其車子有改裝殘值會比較低
且法律訴訟費時,3審判決下來幾年後都有可能,對於樓主會很吃虧

那合解條件...就是把車子"回復原廠",全部費用都要我買單
去報案警方都說了...只需把車修好跟賠醫藥費
並沒有說要去哪邊修,所以可以找認識的車行,把車"回復原廠"
另外因為是全部費用我買單,所以我可以"貨比3家"...
回復了原廠,外觀引擎全都要回復正常...這樣也符合警方那邊的合解條件
假如回復原廠要3萬,你改裝品2.5萬...那我一樣還是拿3萬買單回復原廠,所以我不一定佔便宜
醫藥費就不用說了...當然要我買單...

是我條件就是這樣...我也有誠意要把車修好跟賠醫藥費了...
我覺得對方家長態度可能跟我一樣想法...不想小孩留下前科,你也希望快點把車修好
對方不把握機會啊,只是一直說維修費用太高存僥倖心態想殺價,真是吃米不知米價。
而且對方弄壞的部份本該照單全收,難不成維修費用還要分攤分例?!

至於本票的部份你也太替對方想了吧,有駕照的人至少就滿18歲,難不成還可以用三不政策混日子嗎?例如:一個成年人去搶劫,他說他不知道搶劫是有罪的,你覺得他無罪嗎?
3963 wrote:
您賜予的"機會",根本是他的權利吧,本來就該比價,就算自行維修,對方也不用照單全收啊


根本沒有一個共識,就要簽本票,如果對方又搞不清楚本票是何許物也,不狠嗎???
grason00 wrote:
當然我也希望能合解因...(恕刪)


賠什麼殘值,你知道過失傷害只要有0.000001%過失,也是會成立的嗎?
除非想吃這項前科,不然都得跟原告和解,讓他撤告,
要怎麼樣才能讓原告撤告??當然和解金就得讓對方滿意啊。
三審???我都笑了....這種小車禍一定都是簡易判決,
台灣沒有這麼多資源可以給這些小毛皮浪費,
再來一但過失傷害成立,基本上都是判拘役30天,可易科罰金,
30天什麼概念? 一天1000就是3萬,附帶提起的民事訴訟,
再來另外算醫藥與財損的部分。

你說誰吃虧???
有錢還是趕快賠一賠吧

打官司有兩種賠償模式
一是要求對方賠償金額
法官會依損壞零件再扣車子殘值估出價錢要堆方陪
二是要求回復原狀
你車子長怎樣對方就是修到原樣為止
所以依版主的情況求償方式一定要選二
不然到時候用原廠零件算價錢再扣掉折舊
會哭死喔!!!

mingchih119 wrote:
對方不把握機會啊,只是一直說維修費用太高存僥倖心態想殺價,真是吃米不知米價。
而且對方弄壞的部份本該照單全收,難不成維修費用還要分攤分例?!

至於本票的部份你也太替對方想了吧,有駕照的人至少就滿18歲,難不成還可以用三不政策混日子嗎?例如:一個成年人去搶劫,他說他不知道搶劫是有罪的,你覺得他無罪嗎?


您包青天看多了,就算100%責任,總要考慮折舊問題吧?(注意:只有工資沒有折舊問題)

還有本票,20歲以下簽,根本沒屁用,就算20出頭簽,像這種顯失公平的法律行為,可以考慮依民法第73條,減輕其價金。

還有您說的例子,把公法跟私法混為一同,這不合理吧?
您可以去翻翻刑法第16條,其實有沒有不法意識,是一個裁決性的減輕構成要件要素

因為我不是事主,所以站在第三者角度來看,以第三者角度看 ,"太狠"
今天我是肇事者,我一定選對我有利的,相反的,我是樓主,亦同





回某樓
那個如果責任不到萬分之一,成立過失傷害的機率絕對比這個還低
刑事上的簡易判決前提要"被告"有"自白"
要以刑逼民,對方又不願意和解的情況下,恐怕難以簡易判決

甚麼神車輕輕撞一下就要2萬多?

我的小羊撞護欄半毀,修好也才將近2萬
你不要愈扯愈遠了,請提出點有建設性的給版主吧,懶得跟你抬槓了。
1. 本票年齡限制我也知道,樓主有說對方不到20歲嗎?我只是提供方法給版主參考,當然他也可以以刑逼民。
2. 我前面是舉例而己,重點是什麼法律都不清楚渾渾噩噩的人一定會吃虧的,而且刑16是在實務操作上幾乎是不保護不知者無罪,頂多減輕其刑罷了。
3963 wrote:
您包青天看多了,就算...(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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