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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陽真的提告酸民了

躲在鍵盤後面 不是最安全的嗎?
怎麼也中槍了!!

論壇酸民 是該管理一下了
屁啦

01上這些人都會被吉?

那道歉的怎麼才那幾個人

講話都不需要帶邏輯
沒有一家車廠是不能罵的
更沒有一輛車是不能批評的

重點是 你在罵車廠、批評車輛時
有什麼證據....

pcman2004 wrote:
光陽真的提告酸民了...(恕刪)


通常登道歉啟事一定是不符合事實
有可能是毀謗 或者是構成違法了

產品本來就會有優缺點
路上到處都可以看到光陽的車
買車基本上是喜歡它的優點 可以接受缺點才買的
這是騙不了人的
酸言酸語是每個臺灣人的權力!除非是惡意中傷或是誹謗,一切都屬於憲法保障的言論自由!可惜台灣的司法未必有能力捍衛這項憲法權力,只是民國106年的今天,連一般民眾都不認為自己能充份享有這項權力的話,這才真是民主國家的可悲之處~
司法未走到終審,很難真正論什麼對錯,即便走到終審,是非也未必就一定明朗!這就是台灣司法目前的處境!司改不能再等了!

只是,身為一間財大氣粗的龍頭機車製造商,其享有多少關稅、非關稅的政策保護先不談,輕言對這幾名網友的言論提告,這只會對鞏固不易的企業形象招來傷害!
司法程序是要燒錢燒時間的!有錢人有的是資源!一旦進入司法程序,資源弱勢的一方除了捍衛自身清白,恐怕更該盤算的是自己的口袋深度!這仗真的能打嗎?小蝦米對大鯨魚的司法戰爭,從來就不平等!合解、道歉或許才是不得不為的明智之舉!
只是區區幾名網友的言論是否真能對光陽造成實質上的損害?光陽終究還是選擇告了!這就是光陽的氣度!哪天大家出保固時,光陽如果也用這種態度來因應,不曉得大家又怎麼看?

老話一句,ARTC不廢掉,關稅保護傘不拿掉,國產車商的傲氣對消費者權益只是有害無益!現在居然連言論自由都要受挑戰了!
究竟這幾名網友說了什麼大逆不道的話?真沒人知道嗎?真的起因於那幾張小畫家編輯出來的搞笑圖?

台南小熊 wrote:
自從8-9年前買過GP125(使用一年賣掉) , 新車起步傳動就打滑 ,回台南仁和路原廠3次吧 , 前前後後弄了快2個月 ,也換了整組碗公+離合器 , 原廠就是搞不定這個問題 , 從此我就不再碰 KYMCO的機車了.......(恕刪)



光陽的機車是爛, 我以前一台KTR 整流器這種要散熱的東西竟然設計在座墊下, 害我每年幾乎都要換一次整流器。

我前前後後買過三台光陽的機車, 但從此以後再也不買光陽了。

所以, 只要是申訴事實。 人家是告不了你的。

但惡意中傷不在此限。
本來人就要對自己的發言負責
你的言論本來就應該有憑有據才能有所本的寫出來
很多批評是個人主觀問題
而非事實
最好不要以為用鍵盤打打字就能為所欲為
現在的時代不同了
各大企業的防衛意識抬頭了
沒被告是你運氣好
被告了就要自己有本事承擔
畢竟企業還是得為股東負責,為營利負責,為員工負責
為自己的招牌負責
不可能任由人隨意抺黑
當然
如果你認為你的發言有理
那就請你勇敢站出來據理力爭
光陽出的AK550很讚阿!!一堆人搶著訂!!!
我家有六台光陽機車,沒有其他牌子的車。
tmaa12 wrote:
躲在鍵盤後面 不是...(恕刪)
我覺得這是言論自由呀…
又有沒人拿著刀子架在那幾個網友頭上說,趕快發酸文圍剿光陽
會這樣貼文也是他們的自由意志

光陽身為一個公司,是法人機構,面對許多不入流的中傷的事
就看這家公司要如何面對
它可以選擇不理,也可以據理提告
這也是它的自由
po文的教士先生豈又知道光陽沒在國外打毀謗訴訟?有需要都公諸於世嗎?

在法治的國家中,當兩股自由衝突時,必有一方是被損害、侵權
處理方式就是訴訟
今天兩造達成協議不提告,得以用登報方式道歉
這也是一種自由與平衡

法治社會就是這樣,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再爛,都有社會賦予的基本權利
大家就是要彼此尊重
要嘴砲就要有所本,有被告的心理準備
不是射後不理沒事天下太平

此一公告,端正風氣,何嘗不可?
搞不懂有啥好提出來做文章的

唉~對教士的觀感扣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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