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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罰單 請問上面說的是對的嘛

恩 多年前的經驗 弄上交通法庭了 還是要罰

當年沒有監視器 完全就靠警察說就算數了

記得 法官說 警察是國家考試考進來的 所以說的話 有一定的信任度

所以說我們這種小市民 不能跟當官的鬥 鬥也鬥不贏的

最後只能繳錢(罰款) 在請當官的處理當官的人

這申訴沒用

我T字路左轉也是被開闖紅燈

沒禁行機車/沒左轉燈/沒待轉區

路口監視器裡連燈號都沒錄到,他還是判我闖紅燈

要拼只能拼訴訟
這種心態~嘖嘖...

如果真的沒有就去申訴阿~

知道自己有逃逸那還上來問什麼?

andy1597845 wrote:
(一)依據違反道路交...(恕刪)



一張600就繳一繳就好,
當然你不服可以申訴,
這也是你的權利,
雖然你違規屬實,

其實警察已經很寬容了,
只有針對你未兩段式左轉,
不符稽查逃逸,
這種狀況,
開你闖紅燈也是可以,
再讓你去上道路安全講習,
哪你才麻煩,

守規則除了保護別人,也是保護你自己安全
是事實:繳錢啊
非事實:法院見阿,說不定還有國賠
這還要上來問網友嗎?
你是想上來看有沒有漏洞可以鑽,對吧
有阿~找民代、議員去講看看,不過通常都沒用
看來行車紀錄器也要把它納入機車標配,有爭議時附上影片,有憑有據就不用上來發問了。

showpay wrote:
一張600就繳一繳...(恕刪)


通常人遇到警察攔檢~沒有一定程度的動機是不會想落跑的(ex.改裝車、通緝犯、無照駕駛....諸如此類)

再加上樓主不願為自己行為負責的態度~所以我合理的懷疑當時如果他不落跑~應該會吃一條更大條的~
showpay wrote:
一張600就繳一繳就好,
當然你不服可以申訴,
這也是你的權利,
雖然你違規屬實,
其實警察已經很寬容了,
只有針對你未兩段式左轉,
不符稽查逃逸,
這種狀況,
開你闖紅燈也是可以,
再讓你去上道路安全講習,
哪你才麻煩,
守規則除了保護別人,也是保護你自己安全

未兩段式左轉....請問這是要怎麼構成 闖紅燈?
我不敢說警察不會栽贓


因為我有遇過 我明明依規定兩段左轉然後綠燈直行

突然一個警察從很遠的對面逆向機車衝過來 說我沒兩段式


我說我有兩段式解釋後 他換說我紅燈左轉後來我就怒ˇ了跟他大吵

最後他站不住腳 就叫我走了

你這頂多只能申訴說你沒看到不小心騎過去 如果你當時沒太誇張的話

andy1597845 wrote:
(一)依據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48條(摘錄):「行為人認為舉發之事實與違規情形相符者,得於接獲通知單後,親自或委託他人持該通知單,不經裁決向指定之處所,逕依裁罰基準執行並繳納罰鍰結案」,您得於收受紅單後,逕向委託代收之機構繳納罰鍰(EX:郵局)。 (二)本分局員警於104年04月22日09時14分在美村路與南平路實施定點交通稽查,因普通重機車339-JMN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且不服稽查逃逸,爰舉發員警當場記下該車車號、車種、駕駛人特徵,返駐地確認車籍資料並調閱路口監視器確認無誤後,始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第1項第2款及第60條第1項規定製單舉發。現行有關舉發交通違規事件,並不以舉發照片為唯一證明方法,是若舉發警員係親眼見聞違規經過,並以證人身分具結後在法院證述,仍不失為認定交通違規事實有無之證據方法。



想請問這是可以不用照片直接開罰嘛?這能申訴會過嘛?



所以,你有逃逸嗎?

你沒有逃逸,自然申訴會過!

你有逃逸,自然.. 神都幫不了你!

所以,你有逃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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