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sh wrote:樓主一直講得不清不楚...(恕刪) 抱歉小弟車禍經驗不多,不是很有心得...敘述上有點丟三落四的,我是緩緩靠左邊,到路口才左轉,剛轉向就被追撞了,我不是很明白,照理說他就算直行過去也應該沒事,反而因為緊急煞車加上鎖死前輪撇輪追撞,對方的態勢不是很好,還要跟我索賠誤工,因為他會耽誤上班繳不出房租(又不是我撞的,他自己緊急煞車摔得),剛剛回訊還說要法庭見,要連帶追索精神賠償(我比較需要索求吧)... 哈哈!
skak2010 wrote:仔細一看,周圍的標誌...(恕刪) 這是一般巷道,非單行道,很久以來都是雙向行進,就是會車要靠邊閃,照理說這種巷道有點常識的人都不會騎太快,容易出車禍!另外我就是自覺有些過失,才補償賠償維修費3000$
這是一般巷道,非單行道,很久以來都是雙向行進,這都是你在說而已發生車禍不是用說的有道理就是道理,而是要看現場環境、標誌、路線那邊如果未標示清楚,你行徑路線也是錯的,需靠右行駛要是你的行徑路線是正確的,那橫方向,有人要右轉過去,不就剛好和你對撞,先搞清楚交通規則再來說吧
skak2010 wrote:這是一般巷道,非單行...(恕刪) 有點不太明白大大的意思,但是在台中單行道本就不多,更何況是一般住宅區裡面的巷弄,地上沒有明確劃定方向,住這二十年都沒劃過,甚至是路邊的白線紅線都沒劃過,這能算是單行道嗎?嗯~號誌安插也是不多的...
你是被撞 阿怎麼一直想要賠錢了事是家裡有錢嗎?? 如果是也不用來01PO文!!心態怪怪的網友告訴你了 還疑問一推!!要不要請父母出面處理阿!!真是無言.........一切依警察機關判定為主!!她要告 就法院見!!小事件 法官也一定叫你們自己調解好嗎!!請你想清楚 是你被撞!!不是她被撞!!
windye1027 wrote:就是因為沒經驗,沒啥...(恕刪) 對方是後車,不是對向車,你不是路邊起步,怎麼看都是對方責任較大,你只是少打方向燈, 自行收集資料,等初判表,申請調解委員會, <--唉~這個素質啊....調解不成, 那就只能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