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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日前已處理完] 請刪除文章, 謝謝!!


lee95k6 wrote:
平時我有習慣到電子監理站查交通罰鍰,
幾個星期前發現有一條"不遵守道路交通標線" 的資料,


樓主遇到這種可用器官當"形容詞"的人

你也只能捏住自己的器官了

扯什麼法律、正義

這是典型的"拿著雞毛當令箭"

損人利己是天性

損人又不利己是什麼
有照片的話
我看還是乖乖去繳吧
聲訴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
好可怕
這在我們鄉下
10台大概有8台都會被開吧
尤其阿婆騎很慢又愛騎馬路中間
停紅燈又特愛往前擠
我是已經習慣了...

我還是住鄉下好了...
跟我一樣的情況阿.... 沒闖紅燈 只是壓線等紅綠燈 就被檢舉

最近越來越多 這種缺乏同理心的人再胡亂檢舉

能做的 大概也只有繳錢而已 早晚那報應會回到他們自己身上去

能說啥呢 只能感嘆 這種人的悲哀 令人感到可憐

chuangman wrote:
可以如下申訴,但是...(恕刪)


根據新修訂的
第 7-1 條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
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但行為終了日起逾
七日之檢舉,不予舉發。

這八成是為了因應時代的改變和手機、行錄的進步…
所以可能不能用此反駁
常常有時候,煞不太住就會超線

馬路亂象,很多都是汽車害機車

喝酒醉一堆........違規停在機車待轉區,害得機車要停去哪? 去撞牆 ??

lee95k6 wrote:
平時我有習慣到電子監...(恕刪)


壓線就罰 認了吧

後輪越線就算闖紅燈了



另外我記得檢舉壓線是要舉證紅燈後還前行壓線

就像樓主那樣


如果只給一張紅燈超越停止線是沒辦法開罰的




Sirius0306 wrote:
根據新修訂的第 7-...(恕刪)

請問這些所謂的檢舉達人?檢舉有獎金嗎?
為何那麼積極檢舉?這張照片至少4個人中槍,血汗錢都飛了

DANOIS wrote:
我說過了,為虎作倀...(恕刪)


100%贊成您說的,因為台灣住得夠久了。
安安依小魯不負責任法律知識,是可以申訴的!因為逕行舉發已經違反信賴保護原則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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