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nnamon coffee wrote:車輛改裝的管理單位是公路局監理站,噪音、排氣污染的管理單位是環保署、地方環保局,沒有這兩個業務主管單位在場,警察憑什麼認定不合格? 你當公家單位很閒啊,抓毒品的是不是也要現場請SGS認證48小時....哦這個是毒品哦,才能抓?
原廠精品管是不是改裝管?原場會賣就是符合法規?你知不知道為何警察要抓你?你知道為何警察以第43條第1項第5款開你單?第一點,原廠賣的這支管並無任何註明符合法規的項目,產品外盒有註明為競技用,也就是只能在賽道使用,一般道路上須使用符合法規的排氣管。你這隻原廠精品管,官方說這是二次回壓設計?其實就是半回壓,還二次回壓勒...簡單來說比原廠還吵,用在小CC速克達,沒啥用處,也不會增加啥扭力,加速還比一般原廠管慢。你知不知道,現在光陽官網已經沒有再賣精品管了,實際上是不敢賣了,現在市面上還買得到的大都是流出的存貨,因為根本不能合法上路,原廠賣這東西根本是自找麻煩。你5年前改的,那原本的管呢?如果還在就換回來吧。如果不在了,我只能告訴你,原廠的管是最貴的,恭喜你。第二點,現在太多機車騎士改裝排氣管,製造許多噪音,警局因此接到許多投訴與陳情。所以必須在路上進行執法,你改裝排氣管當然取締你。有民眾陳情,警方當然要加強取締。第三點,其實我不太想講這個,因為這法規真的很莫名其妙,存在了執法盲點,但現在警方為何一直用這條法規開單?簡單來說就是等你們這種不服取締的人去申訴,因為此法條存在著執行的難度,也缺乏執行的配套,你們申訴得越多,上層才會發現問題,再來改進此法條,使此規定趨近於完善。結論就是,你當然可以去申訴,如果你時間多的話,但絕對不會被撤銷罰則,你頂多被罰少一點,而且很有可能變成要去驗車,當然,你時間多可以去走這些流程。而你改管所製造的噪音,你聽了5年我想也習慣了,你吵到別人就是不尊重他人的生存權利,但實際上影響最大的還是你,你長期接受噪音,等你稍有年紀就會發現自己聽力受損,變成某一程度的重聽,這可是怎麼樣都救不回來的。如果你不重視自己的身體健康,那當然是無所謂啦,只是別後悔就好!!!最後我支持警察取締違法改裝排氣管製造噪音的騎士,而你這種改裝排氣管被取締還來取暖的,被酸也是正常,會支持你的大概也是有改管或賣管的人吧。如果你還有點良心,就去把管改回原廠形式,不管是原廠或是副廠無觸媒的,只要是回壓設計,大都不會太吵,警察也不會來找你麻煩還有給那些說啥改裝管會符合噪音標準的人改裝管只要不是直通管,在怠速下當然符合規定,但一拉轉就吵得要命,當別人都不知道,你爽了自己,卻干擾的周遭的人,最好每次上路每次都被警察抓!!!你PO的別人的錄音檔,還是比原廠大聲,後來你又補了自己的排氣管?我只能說自己去跟原廠比吧。光聽那怠速聲就知道是改裝管,我要是警察也會馬上攔你下來,因為一聽就知道了,加上半回壓越高轉越大聲,只能說吵死人,我想你應該已經忘記原廠的聲音了,快去裝回原廠吧!別再拿奇怪的例子來安慰自己了。job790113 wrote:事件發生於10/10...(恕刪)
呵呵,被講成好像原廠競技管就不能開單一樣原廠不能出競技用排氣管嗎?而且實在搞不懂,搞那麼吵得破車幹嘛沒看到時尚潮流gogoro有這麼吵嗎?屁孩就是屁孩還整天貼感動、盡心盡力是感動自己是廢物,盡心盡力耍廢嗎?
看了這麼久~看不出來是原PO犯法還是警察有問題...首先,基本上大家的耳朵都不是機器,沒辦法測量分貝...所以只能用基本眼睛看的來算....1.原PO的煙囪管確定不是元配..就算是原廠賣給你的,也不是原車配備..這應該沒有懸念吧!2.煙囪管關係到的不只是噪音、還有空氣汙染的問題,小弟很窮,只能換副廠的,便宜3成,但是我換上副廠的煙囪管,,我家隔壁車行有幫我做一次排氣檢驗確定排氣無問題,所以,理論上換過煙囪管建議去驗車,且一定要去監理站告知有換過,上次車行還說連煙囪管隔熱被踢掉,都會被警察開罰!3.所以,管他競技用還是雞雞用,重點是只要驗車過,警察就沒有理由開單,因為監理站有登記,被開單直接監理站申訴!!4.另外,警察開單後,不能自己銷單,通常是要上級或其他單位提出其他的證明才能處理,所以他們才建議你去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