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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紅綠燈被撞!倒楣透了!!對方若不願賠償要求金額~該如何處置!

mingchih119 wrote:
你不要愈扯愈遠了,請提出點有建設性的給版主吧,懶得跟你抬槓了。
1. 本票年齡限制我也知道,樓主有說對方不到20歲嗎?我只是提供方法給版主參考,當然他也可以以刑逼民。
2. 我前面是舉例而己,重點是什麼法律都不清楚渾渾噩噩的人一定會吃虧的,而且刑16是在實務操作上幾乎是不保護不知者無罪,頂多減輕其刑罷了。


雅痞蛋 wrote:
我開價兩萬五千五~對方卻說太高了~負擔不起(對方大學生未滿20歲)


越扯越遠的是誰,誰跟您講不知者無罪了?,
"減輕構成要件要素"看不懂嗎? 就是可以由法官自由心證來決定是否減輕,是一種裁量性的


連事實都不了解,何來的建設?

建議您看完整篇文章,我的發言不全然是找"瑕疵"
看到一些錯誤的觀念,希望以下的部份對樓主有幫助:
1.肇事者回復原廠狀態即可:錯!必須是車禍前原狀。
2.肇事者選擇修車廠:錯!在哪裡修車是車主的權利,車主有權自選信任車廠。
3.賠償金額不超過殘值:錯!修車費只要有根據即可,一輛二手價兩萬的車,修車費要三萬,只要對你有紀念價值,你主張要修,對方就要賠。

但是金額上的差距,當然不是你開了,對方就肯賠,調解時可協調,訴訟時法官決定!

相噓以息 wrote:
看到一些錯誤的觀念,...(恕刪)


第二點絕對有爭議,應該是兩造雙方可以商討,先修就先墊,先墊不一定可以全拿的回來

第三點不成立,不符合法益精神,違反誠實信用原則, 駁回駁回,不信可以找一些判例
不過,如果是工資3萬元的話,就成立了

3963 wrote:
你推論不成立喔,如果...(恕刪)


簽本票又不是我說的,你回錯人了。
今天小老百姓遇到交通事故,不按照法律規定找警察處理、調解或上法院訴訟,還能怎麼辦啊?用私刑還是抬棺抗議這種鬧法?

grason00 wrote:
對方賠你原廠並沒有問題
硬要講的話,對方只需要幫你把車回復就可以了
所以回復原廠式樣是合理的,而且也沒有規定去哪邊修
意思就是對方可去認識的地方修,幫你"回復原廠樣子"....

因為要上法院的話,不一定會對你有利...法院可能判賠殘值
有改裝過殘值會更低...車齡越高殘值也越低
若我是對方家長,也是賠你修回原廠模樣的錢...
要就來談,不要就上法院...結果可能會跟上面說的一樣判賠殘值價格更低,且要3審定驗
等3審判決下來,不知道幾年後的事了...
宣判前這段時間,你一毛都拿不到...

以後有買汽車的話,萬一碰撞有保車險,要出險也一樣只需回復原廠樣子就可以了
改裝品他們是可以不賠的...給您了解一下(恕刪)


我覺得這位大大說的理倒是可以通的

不過現實上

能說出我家人賠你原廠的錢這句話的人

我只能送他三個字

不要臉
在此~首先我很感謝~這邊蓋大樓的所有人~能提供我寶貴意見~

現在想想~我出事被撞前~已經有徵兆了~眼皮不斷跳動~

出事前一個半小時多~我才剛拜完天公+土地公~

也許!是神明保佑我~躲過大災~躲不過小災!

屆此~我決定了!

我接受對方兩萬元和解!!

前提是兩個條件

1.對方肇事小孩~必須跟我在天公+土地公面前真心懺悔~!若無法守諾~就給天去收拾他吧!

2.對方肇事小孩~必須在天公+土地公+我面前~對父親懺悔!說以後會孝順~不會讓父親替他操心煩惱

如果答應以上兩條件!兩萬元和解~無異!

與朋友商量結果~對方小孩無基本法律常識~認為上法院是輕鬆自在又簡單之事!

若是提告~只是讓對方父親接受到處罰!這完全毫無意義可言!

我要的是小孩受到懲罰!不是讓父親承擔小孩的痛苦!

更不願意讓小孩有案底後!讓對方父親愧對小孩~沒有教導好以外~還讓他前途開始走向黑暗!

這並非我所願看到!

所以我要讓小朋友~在神明面前~父親面前~我面前!懺悔道歉!起碼!讓他少了些面子與銳氣!

學點教訓也好!

感謝~本樓層各位的關愛與指導!

接下來~等對方接我電話!我便提出我的要求~若不從則提告!


Gabriellin wrote:
簽本票又不是我說的,...(恕刪)



"3963 wrote:
這位大大真狠,可是對方未滿20歲,除非監護人也是老實人,不然這麼好康的事情,靠法律吃飯的都要失業啦,而且,這樣跟他拿錢出來修有何不同啊........"


"擺爛說來有點抽象,不過最近菲律賓不就活生生示範了好幾次,樓主要是很好唬,遇到會演戲、手段高明的對手,到時沒有收到賠償反倒賠錢都有可能。狠不狠是其次,都是依法處理,又不是黑道尋仇,就看樓主要不要玩下去。不過我看這肇事者應該會邊擺爛邊砍價,沒有用強制手段,就會跟你拖到底。""




我是說"先""叫"對方簽本票這行為"狠"啦
因為你引用我發言,當然回簽本票的部分,我就順道說清楚了

你會錯意了,也沒叫你抬棺抗議啊 [


感謝各位的關愛~

我現在決定如何處理這件案件了~

其實我在出事之前就已經有了徵兆~

出車禍前一小時半左右~我才剛拜完天公+土地公~

結果出事情了!也許是神明保佑~讓我大災躲過~小災受點苦!

不過不要緊!

我現在可以接受對方以兩萬元和解的要求!

前提是我也有兩個條件

1.對方肇事小孩必須跟隨父親與我一同到我常去的天公+土地公廟懺悔~對神明告解!

2.由於對方小孩不孝之行徑~讓我厭惡!也是我最火大的地方!所以我要求~他在天公+土地公+我面前!

對父親懺悔~說以後會孝順~不會讓父親操心~添麻煩!

如此以上兩點皆做到!我便同意兩萬元和解!

否則便在法律上相見

為什麼我事發到現在仍未決心提告

那是因為一切交談皆由肇事小屁孩跟我在談

從昨天我與他父親交談之後~認為他父親是不會不明理之人~也不是他家人所告訴之事情轉述給我!

且~他父親昨天在電話中~至少也道歉十次以上!

如此讓長輩低聲下氣對我這晚輩講這些話!替自己孩子贖罪!我實在不可忍阿!!

但如果今天我提告!

受苦受罪的是他的父親!並非他!

我不希望看到一個父親~為了小孩!走到甚至下跪求撤告的地步!

如果孩子未滿20還沒出社會~就已經有案底了!這是一輩子都無法抹滅掉的黑!

甚至萬一孩子因此出社會碰瓶頸!走歪路!我不也變成罪過之人?

也許會讓他的父親更加認為自己無法教好孩子~讓他有汙點~成為一輩子的遺憾!

我無法看他無辜的父親變成如此狀態~也無法接受讓自己成為罪人!

所以採取以上之作法!!

如果無法答應~那我也只好採取強硬行為!

在此也感謝~各位的關愛與指導!

剩下就等對方父親工作結束回我電話囉!!


雅痞蛋 wrote:
感謝各位的關愛~我現...(恕刪)


給你個
祝你們有圓滿的結局

3963 wrote:
"3963 wrot...(恕刪)


喔喔,是這樣阿,沒事了。
那希望肇事者與樓主雙方趕快和解,雙方都有利。不過我是不相信肇事者會突然轉性,只能希望他多想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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