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對法律不太懂,但是對於這兩天新聞報導廠商廣告不實的事情和後續處理心理有點小小的疑問…
(新聞在此>>>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60615/886273/)
難以理解的是,同樣都是涉及廣告不實違反消保法被罰錢,當初胖達人事件的時候,麵包店廣告說麵包天然、結果因為加了香精造成內容與事實不符,印象中政府硬起來強制要求店家得提供退貨、退款辦法,只要持有購買麵包的發票或證明文件還在都可以到店家去要求退費。(當年的新聞>>>https://tw.news.yahoo.com/%E8%83%96%E9%81%94%E4%BA%BA%E6%B7%BB%E9%A6%99%E7%B2%BE-%E6%B6%89%E5%BB%A3%E5%91%8A%E4%B8%8D%E5%AF%A6-%E5%8F%AF%E7%BD%B020%E8%90%AC-023738564.html)
這次機車同樣也是廣告不實被罰錢,但為什麼政府就沒有像是胖達人那樣強力要求廠商,對消費者做任何法律上的補償(或退款或更換)的動作呢?
是因為麵包價格比較低、所以退費對廠商而言不痛不癢,而現在的機車一台隨便都七八萬以上涉及層面太廣故無法比照辦理嗎?
先去消保會申訴,堅稱你當初就是看上這〝「電子式車速感應器」、「使用電子式磁感應科技,以數位訊號傳輸,更精準更快速的反映車速」〞的廣告,才下手買車。因為市場上的機車,儀表車速大多與實際車速落差甚大。所以看上這一點才買這輛車。誰知道他也是跟一般車子一樣,都是搭載〝機械式車速感應器〞。且礙於法令規定,光陽公司亦無法更換裝置。所以要求退費。
接下來就是一連串的〝協調會議以及法院訴訟〞,就看你有沒有〝有錢又有閒〞可以跟他玩。大廠就是吃定這一套〝看李模,玩不起〞。
但你若真的玩下去了,或許得到的不只是退費,還會加上眾多車友對你按〝讚〞以及一個〝小蝦米對大鯨魚〞的戰士封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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