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 我妹騎光陽GP125在雙黃線上停等準備違規迴轉時被後方酒測值0.57的女性駕駛人從機車尾巴撞上 這不是這位女駕駛人第一次酒駕 但是是第一次酒駕撞傷人 ..現在目前再談和解 我妹之前檢查有輕微腦震盪 之後幾天有頭暈狀況 去看過醫生 醫生說這頭暈狀況有可能會持續到半年之久 我妹也因車禍 請了3天假 但公司不開單據 現在酒駕女駕駛急著要和解 但我妹的狀況不算完全好 要如何求償 車損 跟 身體損害 的賠償部分!請各位大大給點意見!
弦樂 wrote:請教各位 我妹騎光陽...(恕刪) 先不要和解,要等您的妹妹康復後再和解現在和解,之後還有問題怎麼辦就像醫生說的,可能還要半年的康復期這半年會發生什麼事都很難說若現在和解,之後對方不認帳您就麻煩了這段期間,照常看醫生,把所有單據都收好等完全康復後再談
基本上還沒有迴轉不算違規 而且酒駕撞傷 對方應該要負全責 既然都有腦震盪的狀況 不要急著和解 因為不知道狀況怎麼樣 等醫師說健康狀況穩定再來談和比較好 畢竟民事追溯期是兩年 傷害告訴是半年 這是你的權益 不要聽對方怎麼說 反正你站的住腳 家人平安最重要
等警察的肇事責任歸屬表出來才比較清楚究竟該如何求償並不是說酒駕便100%肇事主因,今天我酒駕有人闖紅燈給我攔腰撞上也算我的?娘西匹的...嫁衰對方想快點和解是想日後避免肇生刑事責任上的問題,只要和解成功她過失傷人這部分就算被起訴也能高機率變緩起訴,甚至不起訴和解的部分還是等肇責歸屬出來,但要是仔細想想根本自己理虧...那就快假裝有誠意吧
建議可以在六個月前和解就好 對方急 你就不要順她的意 她受不了 條件自然提高如果真的要和解 我看樓主自己決定就好 價格也沒有一定的但是你可以和解書可以加註 <<<因車禍日後所引起的身體不適 後遺症車主需要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