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很倒楣
去街上買杯飲料
突然停好車要去買的時候
警察從後面叫我熄火...(話說我鑰匙都拔出來了...)
說我裝閃爍器要罰
我的後燈只有煞車才會閃 也沒改燈 很單純只是接個閃爍器...
重點車也買了5.6年...也沒在改裝...
會裝閃爍器也只是為了安全...現在用路人很多都不看前面的...
閃一下避免被追撞 (畢竟有被追撞的經驗...)
雖然我知道申訴成功的機會不高
但想知道有人有申訴成功的經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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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只是問一下 就有這麼多人回
謝謝大家的指教
首先我的年紀 連教召都不用了 所以應該不能算小屁孩了...(雖然我心中希望我的年紀是...)
當初裝閃爍器 的確是為了安全 假如為了耍帥 應該會去改一堆HID之類的
先說明一下 我的閃爍器只有煞車才會閃 並不是那種一直閃的
平常也是以開車為主 機車單純方便而已 所以機車對我來說能騎就好
而且我也真的 曾經停紅燈被不長眼的人追撞 所以當初買機車才加裝
台灣法規哪一條有特別明令不能加裝"閃爍器"
單純就以警察開單給我的條例 並沒有 所以才想上來問看看
然而就我的認知 歐美的名車 對於警急煞車後車燈的確是採用閃爍的方式
所以有些網友說 閃爍沒用 那些歐美汽車大廠可能吃飽閒著吧...
並不是沒用 差別只是他們用在警急 而我們只能用在平時煞車就閃
又有人說 閃爍會刺傷眼睛...就算我不裝 那我不就永遠都不能煞車或打方向燈
因為亮度都一樣阿...我的只是舊車並沒有用加強版...
還有切方向燈時 閃爍器並不會閃 所以沒有分辨不出來 煞車或轉彎的問題
最後 當天被開單我就去拆掉了 不過還是想省那900元 哈哈 錢難賺阿...
機車之於我 不過只是買消夜買飲料的交通工具 帥不帥真的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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