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L0 wrote:
騎樓的用途是拿來停車(恕刪)
台北市的騎樓、人行道就是拿來停機車的
只要沒寫禁停就是可以停
請參考臺北市"「機車退出騎樓、人行道」實施路段、時間表"
聽起來很扯?
對就是很扯

xandertco wrote:
有車牌的要打電話給警察請他們查, 但警察通常......., 沒有車牌才可以請清潔大隊貼公告。如果停在合法又是私人的停車位置, 政府是無法處理的。
原文網址: 請問停樓下超過3年車都不動,要怎查車主?(恕刪)
dhc1473 wrote:
停騎樓不能通報 廢(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