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有開發票的店家
小心下面這2位手法,他會把發票品項刪除,然後多出來的錢再A走,如果幾個月後才察覺金額ㄧ定蠻可觀的,不要付了用這種手法的人薪水,又讓他侵占店裡的財物,謝謝
這是判決書主文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 110年度簡字第2875號 聲 請 人 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陳柏宏
輔佐人 陳奇甫
被告 朱勝賢
選任辯護人 呂坤宗律師 上列被告因業務侵占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9 年度偵續字 第71號、109 年度偵續字第72號)及移送併辦(110 年度偵字第 16911 號),被告自白犯罪,本院合議庭認宜以簡易判決處刑( 原案號:110 年度易字第176 號),爰不經通常審理程序,
裁定 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下: 主 文 陳柏宏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朱勝賢共同犯業務侵占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 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
被 告 陳柏宏 男 24歲(民國00年0月0日生) 住高雄市○○區○○里○○○路0號4 樓
朱勝賢 男 23歲(民國00年00月00日生) 住高雄市○○區○○○路000巷0號 居高雄市○○區○○○路000巷00○0 號
下面是司法院判決書全文處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KSDM%2c110%2c%e7%b0%a1%2c2875%2c20211217%2c1&ot=in#
影片連結處(youtu)
https://youtu.be/umHH6J5n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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