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公司是小公司
所以只做內帳
外帳一律丟給會計事務所
最近事務所要求我傳給她們
公司員工113年整年度
所有員工的加退保明細給她們
問題(1)
這是要替每個員工報稅(113年)?
還是其它用意?
問題(2)
年後應該會有不少人領完年終落跑
勞保會退出(114年2月)
那這個退保紀錄不用急於告知事務所?
也許有人覺得我直接問事務所
但怕她們覺得我問小白的問題
會把我當小白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