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找到一份新工作猶豫很久決定放棄,因沒有加班費又要常態加班加上面試後一個月才通知錄取,加上公司主管後來說要出差外加有問題盡量自己解決不要一直問人,感覺蠻差的。
違反勞基法
立刻辭職不要猶豫
沒有制度的公司當你有任何事
不會保障你任何損失。
立刻去勞工局舉報,記得留證。
例如加班打卡,主管命令簡訊,
實際每天加班記錄。公司明確要求
公司清楚指示不付加班費等等。
那肯定是要換
只要有計畫其實都OK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905968711271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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