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雨生意不好,老闆要我12點就下班(當天才說),但今天排班我是從早上九點做到下午一點,但老闆突然要求我要提早下班,並要我去告知爸爸讓他提早來接我,請問這樣工資是按三個小時算還是四個小時呢?之前生意冷清的時候老闆也不曾叫我提早下班,直到我提辭職就問題一堆..😞
成成大 wrote:至於提早下班,一小時你可以找超商,玩手機消磨時間,告知你爸在那接你。 是啦頭腦要活用-----爸爸要跟公司臨時請假,然後再趕回來接我才一個小時,你隨便找地方玩根本不用這樣,麻煩你爸爸搞不好你慢慢走路回家,都還有剩時間
看你自己的選擇阿如果老闆沒有太刻薄,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沒給得太誇張就算了要是平常就喜歡亂罵人又喜歡亂扣錢,你平常就要保留證據離職的時候檢舉並且可以在社群媒體發文或是寫給水果報社讓他出名老闆喜歡欺負年輕不懂的員工,怕你不懂不會跟他鬧,惡人自有惡人磨,台灣人太軟弱懦弱怕事才會養成爛職場慣老闆,怎麼換都那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