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位在診所任職網友,不斷PO文宣揚感冒要請三天病假。好奇查了一下這位,原來是診所藥師,再查一下這位鼎鼎有名啊!原來他2018年就檢舉診所違反勞基法,反成被告遭開罰6萬。(其實也不是查,他是在FB /部落格/mobile01 同步發文)我是很好奇,藥師開藥局不是很好賺嗎?為何跑去小診所當資深藥師,還跟診所吵得不可開交,藥師到診所任職不是都會先打勞動契約,明定權利義務嗎?怎麼還會有這種感冒要請幾天病假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