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詢問各位職場老江湖
新人三個月試用期沒通過 日後可否在進入該公司不同單位面試當員工
有些公司會對某些不適任的人員做紀錄,不讓他們再次進入公司。
可能一開始面試那關就在過濾了~
試用期沒過記得去領資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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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QA一次看:試用期沒過被解僱,可以領資遣費嗎?
許多雇主會濫用法令,讓新員工在到職時簽署自動離職同意書,來規避資遣的相關責任。這些契約因違反《勞基法》規定,是無效的!
另外,離職時也務必確認離職單上的「離職原因」是否正確。在試用期間,即使是因為「不適任」被解雇,雇主也應該要依「資遣」的方式解雇你,除了事先預告(註),還要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發給資遣費外,並給你謀職假(每週2天找工作的有薪假)。
Disturbia wrote:
除了事先預告(註)
到職三個月內可免預告,所以也沒有謀職假。
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公司的試用期都是三個月。
以前勞基法有試用期的規定,後來刪除了,就有人腦補以為不能有試用期,其實剛好相反,變成試用期沒有專法可管,只能適用資遣的規定。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N0030001&flno=16
本生物已配置全天候戰鬥系統~
手機不通、Skype 離線時,請託夢,或留言!
Ricado wrote:
到職三個月內可免預告...(恕刪)
相信多數公司應該仍不想給試用期的人資遣費


我比較好奇有誰在試用期領過就是~
三個月內沒謀職假/預告日,所以我上方也沒在討論那些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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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遣通報、資遣預告日期如何算?資遣員工合法流程這2點不少
員工如果做不滿三個月、未通過試用期,或剛到職不滿10天被資遣,還需要通報嗎?在過去勞動部的解釋令已提到,雇主還是需要發給資遣費並進行資遣通報,最晚可在員工離職後3天內通報(註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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